智通財經APP訊,瑞豐新材(300910.SZ)公告,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用於後續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擬回購金額不低於1.5億元且不超過3億元(均包含本數),價格不超過55元/股(含)。實施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智通財經APP訊,瑞豐新材(300910.SZ)公告,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用於後續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擬回購金額不低於1.5億元且不超過3億元(均包含本數),價格不超過55元/股(含)。實施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