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思美傳媒(002712.SZ)公告,公司於1月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告知書指出:
2023年11月27日12時50分,思美傳媒對深交所互動易平臺投資者關於“公司作爲抖音的長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關業務與抖音超市合作”的提問,回覆稱“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公司股價在下午開盤後快速由跌拉昇至漲停,並保持到收盤。當日收盤後,思美傳媒在互動易平臺答覆投資者相關提問稱“公司所稱代運營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運營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間之一”。抖音電商官方微博於2023年11月27日、28日就“思美傳媒代運營抖音超市”發佈闢謠信息。思美傳媒於2023年11月27日12:50的回覆所稱“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與實際情況不符。
浙江證監局認爲,思美傳媒上述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構成誤導性陳述。時任思美傳媒董事會祕書李子木,負責公司對投資者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所提問題的回覆工作,其編寫“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的答覆信息並決定發佈,未能保證相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涉嫌違反《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思美傳媒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浙江證監局擬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李子木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