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據浙江股權交易中心官微,11月29日,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推進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指導意見指出,支持國有基金開展份額轉讓試點,支持各類國資相關基金份額通過份額轉讓平臺轉讓交易;並支持設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推動在杭州率先發起設立專業化S基金。
原文如下:
《關於推進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發佈實施
11月29日,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推進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共八項主要內容,13條具體舉措,旨在推動我省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工作落地落實,促進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循環暢通,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浙股交作爲全國第三家獲批開展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建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將以此爲契機,着力於基金份額轉讓試點平臺建設,拓寬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退出渠道,提升區域性股權市場服務創投、服務科創企業的能力,助力創投行業創新發展。
本文編選自“浙江股權交易中心”官微,智通財經編輯:葉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