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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鼓勵高端微控制器 (MCU) 、計算芯片等汽車芯片實現自主突破

發布 2023-11-27 下午09:52

智通財經APP獲悉,11月27日,深圳發佈促進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實現重大核心環節突破。圍繞車規級芯片、車用操作系統、中央計算平臺、新體系動力電池等產業核心領域和重要環節,支持針對重大技術系統、重大工程、重大裝備等進行重點攻關,按項目總投資的一定比例予以不超過3000萬元資助。採用“賽馬制””“揭榜掛帥”等方式,鼓勵高端微控制器 (MCU) 、功率器件、電源控制模擬芯片、車內/車間通信芯片、高算力主控芯片、計算芯片、系統級芯片 (SOC) 等汽車芯片實現自主突破。

支持圍繞先進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系統等電動化領域,激光雷達、毫米波雷達、車載攝像頭、高精度地圖與定位、域控制器等智能化領域,車用無線通信、雲服務終端等網聯化領域,操作系統、智能駕艙、電動化平臺等共性基礎技術領域,以及汽車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等領域開展關鍵技術及關鍵零部件攻關,根據項目評審結果予以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

提升電動化及清潔化水平。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等政策,鼓勵淘汰“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普通小汽車,支持老舊汽車更新消費。鼓勵新能源汽車下鄉,進一步優化汽車限購措施。鞏固公交及出租領域全面電動化成果,延續執行網約車運輸證管理政策。加快“電力充儲放一張網”建設,支持通過換電、虛擬電廠、光儲充一體化等多種創新模式助推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對燃油動力更新置換爲LNG動力的重型貨運車輛(含港口內拖車),按規定給予購置補貼,對港區內使用LNG拖車按規定予以運營資助。探索開展純電動短途運輸、城建物流以及礦場等特定場景重型貨車運營示範。對符合條件的氫燃料電池汽車按照廣東省獎補政策予以購置補貼和車輛運營補貼支持。

全文如下:

深圳市促進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爲搶抓汽車綠色化、數字化、無人化、平臺化產業重構機遇,推動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深圳市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車城”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深圳市培育發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集羣行動計劃(2022-2025年)》等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增強關鍵技術研發創新能力

(一)開展先進創新技術攻關。支持圍繞先進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系統等電動化領域,激光雷達、毫米波雷達、車載攝像頭、高精度地圖與定位、域控制器等智能化領域,車用無線通信、雲服務終端等網聯化領域,操作系統、智能駕艙、電動化平臺等共性基礎技術領域,以及汽車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等領域開展關鍵技術及關鍵零部件攻關,根據項目評審結果予以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實現重大核心環節突破。圍繞車規級芯片、車用操作系統、中央計算平臺、新體系動力電池等產業核心領域和重要環節,支持針對重大技術系統、重大工程、重大裝備等進行重點攻關,按項目總投資的一定比例予以不超過3000萬元資助。採用“賽馬制”“揭榜掛帥”等方式,鼓勵高端微控制器(MCU)、功率器件、電源控制模擬芯片、車內/車間通信芯片、高算力主控芯片、計算芯片、系統級芯片(SOC)等汽車芯片實現自主突破。(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培育構建現代汽車產業體系

(三)打造高質量發展企業梯隊。針對具備核心競爭力的新能源乘用車及商用車企業、系統解決方案企業及零部件企業,重點推動其製造、研發、採購、結算等業務總部落戶,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資金補貼、用地用房保障、人才獎勵等多維度政策支持。依託新能源汽車產業基金加強實業與產業資本聯動,支持設立國內外整車龍頭與解決方案、核心零部件企業的合資實體,探索開展新型汽車聯合生產製造模式。鼓勵在關鍵核心領域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按規定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國資委、中小企業服務局)

(四)建設高水平研發創新主體。推動高校和職業技術院校設立車輛工程學科以及汽車與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城建等領域的交叉學科。鼓勵企業聯合市內外高校和職業技術院校探索“訂單式”人才培育模式,圍繞前沿領域打造一批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校企聯合培養基地。鼓勵建設一批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針對關鍵領域佈局市級及以上產業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以及技術創新中心。支持新能源整車企業落地研發機構,按規定比例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

(五)導入高標準支撐服務主體。積極引進國內外大型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檢驗檢測及認證機構,支持相關主體大力提升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檢驗檢測能力,建設集設計、開發、測試、交易、服務於一體的數字化集散中心,對符合規定的公共服務平臺,予以不超過1000萬元資助,項目運營期按其上年度審定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助,運營期累計資助不超過三年。(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委、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各區政府、大鵬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

三、提升汽車產業先進製造能級

(六)推動汽車電子高質量發展。推進車用操作系統、車規級芯片、自動駕駛算法、域控制器、智能座艙、智能傳感器等產業鏈核心領域汽車電子業務發展,鼓勵企業採購自主可控的汽車電子產品,對於通過管理體系、功能安全認證以及可靠性測試等車規級產品認證或汽車行業專屬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按認證費用的一定比例予以資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管局)

(七)加速創新成果應用落地。圍繞新一代模塊化高性能整車平臺、車身一體輕量化、底盤一體化、線控底盤集成化、多能源動力系統集成、基於域控制器的新型電子電氣架構以及能量管理爲核心的智能控制等整車技術;先進電池材料、電池結構優化、固態電池、燃料電池等新一代電池技術;新型驅動電機、多合一電驅動總成、第三代功率半導體、輪轂電機等電機電控前瞻技術;車規級芯片、“車能路雲”一體化應用、工業設計軟件、通用大模型等智能化技術加速實現創新成果轉化,按項目總投資的規定比例予以不超過1500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

(八)支持企業提級增效。鼓勵企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改造提升。引導整車及零部件以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爲主攻方向實施技術改造活動,按現行政策,根據項目總投資一定比例給予事後資助。(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

(九)加快企業綠色化轉型。選取充電樁、動力電池等鏈條龍頭企業率先開展碳足跡覈算應用,逐步帶動全產業鏈企業開展產品全生命週期碳足跡評價。支持產業鏈企業綠色化升級轉型,通過綠電交易、節能減排服務等創新模式打造綠色園區、綠色工廠,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加大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推廣力度

(十)提升電動化及清潔化水平。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等政策,鼓勵淘汰“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普通小汽車,支持老舊汽車更新消費。鼓勵新能源汽車下鄉,進一步優化汽車限購措施。鞏固公交及出租領域全面電動化成果,延續執行網約車運輸證管理政策。加快“電力充儲放一張網”建設,支持通過換電、虛擬電廠、光儲充一體化等多種創新模式助推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對燃油動力更新置換爲LNG動力的重型貨運車輛(含港口內拖車),按規定給予購置補貼,對港區內使用LNG拖車按規定予以運營資助。探索開展純電動短途運輸、城建物流以及礦場等特定場景重型貨車運營示範。對符合條件的氫燃料電池汽車按照廣東省獎補政策予以購置補貼和車輛運營補貼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商務局、交通運輸局、機關事務管理局、財政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深圳市郵政管理局)

(十一)完善補能基礎設施網絡。鼓勵企業開展智能有序充電、柔性充電、超級快充等新型充電模式和光儲充一體站、新能源汽車和電網雙向充放電(V2G)等融合新技術的示範應用。引導社區採用“統建統服”模式,實現充電基礎設施有序接入。加大配電網絡建設和支撐力度,強化超充設施專項規劃與電網、市政設施及管網規劃有效銜接。加快“電力充儲放一張網”建設,推動與虛擬電廠雙向聯動,助力建設源網荷儲友好互動的新型電力系統。支持綜合能源補給站(氫、油、電)、換電站及多功能智能杆建設,對符合建設條件的項目予以支持。制定出臺加氫站管理辦法,對建成並投入使用且日加氫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氫站,按照相關政策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深圳供電局)

(十二)鼓勵開展智能網聯試點示範及商業運營。加快建設功能齊全、特色突出的智能網聯交通測試場,打造智能網聯汽車與智能交通全面融合的測試環境,支持企業參與智能網聯交通測試場測試。有序開放街區、道路、機場、港口等作爲智能網聯車輛示範及商業化應用場景,鼓勵在場景內開展自動駕駛出租車、短途接駁、清掃車、物流運輸等形式的應用。(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大鵬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市前海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公安交警局)

(十三)豐富汽車消費體驗場景。支持使用權交易、融資租賃、“車電分離”等新型汽車消費服務模式。壯大二手車交易市場,優化經銷模式,研究制定二手車出口扶持計劃,對二手車經銷額按照規定比例給予獎勵。支持華強北片區、光明國際汽車城片區、羅湖筍崗片區、福田交通樞紐等區域打造汽車產業特色街區。鼓勵企業開展汽車改裝示範、汽車影院、汽車露營基地、汽車文化俱樂部等相關文化活動,打造深圳汽車文化IP。(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十四)搭建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網絡。支持新能源整車企業、動力電池回收企業及資源再生企業協同發展,鼓勵動力電池回收行業市場化、專業化、集約化發展,推動完善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支持開展成套化先進技術設備推廣應用,推進動力電池規範化梯次利用和資源再生利用。(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發展改革委、公安交警局、交通運輸局)

五、支持汽車產運貿一體化發展

(十五)推動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統籌建立新車和二手車、整車和散裝件、集裝箱和滾裝船的全方位產運貿體系,穩步擴大汽車貿易規模。扶持培育汽車批發零售企業(集團),積極引進汽車出口龍頭企業,推動國際國內汽車製造企業在深設立出口貿易公司或授權在深貿易主體。積極招引滾裝船公司,保障深圳港汽車滾裝船基礎運力。對通過深圳港水路運輸(含滾裝、集裝箱方式)至其他港口的汽車,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資助。支持企業通過中歐班列等陸路運輸以及海路運輸、多式聯運等形式出口新能源汽車,對汽車外貿滾裝航線,按航次予以資助。對企業新增(含新建、新購、新轉)的汽車滾裝船舶給予一定獎勵。(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六)提高國際化合作交流水平。鼓勵國際汽車行業組織在深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搭建企業海外發展服務平臺。支持企業、機構和社會組織在綠色低碳、智能網聯、基礎設施等領域主導或參與國內外標準制定及修訂,單項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助。鼓勵企業加快海外業務佈局,推動海外生產基地建設,在政策諮詢、法律服務、海外融資、簽證辦理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參加國內外大型展會,按相關規定予以資助。支持舉辦高規格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國內國際展會、論壇及賽事,對具有影響力和行業帶動力的活動,按相關規定予以資助。(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交通運輸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政府外辦)

六、優化產業資源要素配置

(十七)優化產業空間佈局。鼓勵創新“深圳總部+飛地生產”新發展模式,支持國際總部、研發及母工廠項目落地深圳,推動本地企業在市外飛地合作共建汽車產業園。支持建設一批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園區,優化產業用地戰略空間儲備庫。提高工業空間利用效率,依託各區優質廠房資源,鼓勵汽車電子等產業實現“工業上樓”。(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大鵬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市前海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八)強化資金服務支撐。設立汽車消費金融機構,爲新能源汽車消費提供專業化、集成化金融服務。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積極吸引龍頭企業、產業投資基金和投資機構,建設新能源汽車產業基金體系,完善多元化投融資體系,創新推出“車電分離”等專項融資產品,制定補短板項目金融政策,推動基礎設施REITs試點,鼓勵保險企業優化商業保險保障服務等,建立“零部件原材料-整車生產-終端應用”全產業鏈金融支撐體系。完善“一核雙心多區”產業發展格局,支持深汕建設世界級汽車製造城,圍繞優化產業空間及配套服務、招引新能源汽車產業鏈重點項目、推動重點企業提質增效等方面設立深汕汽車城專項資金。(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深圳監管局,各區政府、大鵬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

七、附則

本措施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主要面向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等相關產業主體,包括研發、生產和服務的企業以及其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機構。經市政府批准的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支持比例和資助額度不受上述標準限制。

各責任單位自本措施生效日起3個月內製定出臺實施細則或操作規程。鼓勵各區政府、大鵬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市前海管理局根據各自產業規劃佈局特點獨立制定補充配套措施。本措施與本市其他同類優惠措施,由企業自主選擇申報,不重複資助。

本措施自2023年11月27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深圳市關於支持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若干措施》(深發改〔2020〕297號)同時廢止。

本文編選自“深圳發佈”微信公衆號;智通財經編輯:黃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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