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一個月前剛剛發佈公告,宣稱公司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不存在任何問題的公告,新巨豐昨天卻用另一紙公告打了自己的臉。
公告尷尬地承認,在自查期間,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相關機構和人員存在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具體如下:
(一)自然人於二級市場買賣新巨豐股票情況
(二)相關機構買賣新巨豐股票情況
又是個人,又是機構,又買又賣,而且内幕知情機構的買賣賬戶還不止一個。這麽明顯的行為,新巨豐居然公告說不存在任何問題?
一個月公告前信誓旦旦不存在内幕交易
5月19日,新巨豐曾發佈公告,稱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公司」、「獨立財務顧問」)擔任山東新巨豐科技包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上市公司」或「新巨豐」)重大資產購買項目(以下簡稱「本次交易」)的獨立財務顧問,對新巨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進行了核查,號稱沒有問題。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的制定情況
2020年7月7日,上市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議案》。
2022年10月27日,上市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議案》。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的執行情況
上市公司對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進行了登記,並及時將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單向深圳證券交易所進行了上報。
此外,上市公司還制作了本次交易的進程備忘錄,記載本次交易的具體環節和進展情況,包括方案商討、工作内容溝通等事項的時間、地點、參與機構和人員,並向深圳證券交易所進行了登記備案。
三、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中金公司作為公司本次交易的獨立財務顧問,認為:
1、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執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記和上報工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規定。
新巨豐矢口否認無法取信投資者
不出所料,在昨天的公告里,新巨豐矢口否認存在内幕交易。
新巨豐辯稱,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核查範圍内相關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報告、存在買賣情形的相關機構和人員出具的說明與承諾、對相關自然人的訪談,並考慮到本次核查手段存在一定客觀限制,基於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範圍及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自查情況,並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報告及相關說明與承諾真實、準確、完整的前提下,未發現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間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行為屬於内幕交易的直接證據,前述買賣股票行為對本次交易不構成實質性法律障礙。
核查了這麽久,新巨豐愣是沒發現違規買賣股票的行為,你自證說不屬於内幕交易顯然無法讓投資者滿意,更不會放心。因為當你看到一只蟑螂的時候,背後肯定有一窩蟑螂。
有投資者質疑說,這麽長時間,經過了這麽多次的核查,居然都對外聲稱沒發現問題,除了說明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登記制度存在重大問題,還有其他合理的解釋嗎?要麽管理制度不健全,要麽制度落實和執行存在重大缺陷。所以儘管新巨豐自稱除上述情況外,核查範圍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間均不存在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情況,完全沒有辦法讓人信服。
有投資者在網上呼籲說,只能懇請監管部門儘快出手進行徹查,給廣大投資者一個權威的結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