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6月14日,香港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書面答複張欣宇議員的提問。林世雄提到,現時不同的電子支付平台日趨普及,香港市民亦可以透過不同的電子支付方式繳付公共交通費用。目前香港運輸及物流局正積極與個別電子支付系統營辦商商討,以制訂具體的推行方案,並對在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下納入新的電子支付系統進行籌備工作。
林世雄表示,香港政府早前宣布將計劃的臨時特別措施延長至2023年10月31日。在臨時特別措施下,香港政府爲市民每月超出200港元的實際公共交通開支提供叁分之一的補貼,補貼上限爲每月500港元。由于受惠人數衆多,計劃的每年經常開支超過30億港元,而有關數字尚未包括臨時特別措施的開支。香港政府在考慮計劃的長遠安排時,會在審慎理財的大前提下,謹慎平衡各項考慮因素,確保公款運用得宜。
以下是今日(6月14日)在香港立法會會議上張欣宇議員的提問和香港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的書面答複:
問題:
“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該計劃)由2019年1月1日推出,旨在爲日常使用本地公共交通服務出行而公共交通開支較高的市民減輕交通費用負擔。就此,香港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過去四年,各公共交通服務營辦商分別透過現金、八達通、其他電子支付方式及各類車/船票所獲得的交通費收入的百分比,並按公共交通服務以表列出分項資料;
(二)鑒于該計劃將于本年10月31日結束,而香港現時經濟正處于疫情後的複蘇階段,香港政府有否計劃再延長該計劃的實施時間或調整補貼金額;如有,詳情爲何;如否,會否推行其他措施,以減輕市民的交通費用負擔;
(叁)鑒于現時以八達通以外的電子支付平台(例如支付寶香港及微信支付香港等)支付的交通費並未納入該計劃當中,補貼亦只能透過八達通領取,而香港政府早于2021年表示,已接觸個別電子繳費系統營辦商,研究將適用的電子繳費系統納入該計劃,現時有關措施仍未能落實的原因爲何;及
(四)鑒于有意見指出,由于八達通以外的電子支付平台仍未納入該計劃,間接令市民對其他電子支付平台卻步,亦在電子支付平台之間造成不公平的現象,香港政府將其他電子支付平台納入該計劃的時間表爲何;如未有時間表,原因爲何,以及有何方法解決現時的不公平現象?
答複:
主席:
香港政府在2019年推出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計劃),爲日常使用本地公共交通服務出行,而公共交通開支較高的市民減輕交通費負擔。在計劃下,香港政府就市民每月超出400港元的實際公共交通開支提供叁分之一的補貼,補貼金額以每月400港元爲上限。香港政府早前宣布將計劃的臨時特別措施延長至2023年10月31日。在臨時特別措施下,香港政府爲市民每月超出200港元的實際公共交通開支提供叁分之一的補貼,補貼上限爲每月500港元。
就議員的提問,現答複如下:
(一)過去四年,各主要公共交通服務營辦商經不同支付方式所獲得的票務收入的百份比如下:
注一:包括二維碼支付
注二:包括二維碼支付、信用卡感應式支付和流動支付。
注叁:電車營辦商現正試行透過其他電子支付方式(包括二維碼支付、信用卡感應式支付和流動支付)收取車費,預計將于今年九月完成試驗。
由于公共小巴營辦商的數目衆多,香港政府未能取得有關營辦商經不同支付方式所獲得的票務收入的百份比的資料。
(二)計劃爲一項恒常措施,旨在爲日常使用本地公共交通服務出行,而公共交通開支較高的市民減輕交通費負擔。考慮到本港經濟仍在複蘇,香港政府已將計劃下的臨時特別措施(即放寬計劃下的每月公共交通開支門檻至200港元,及提高每月補貼上限至500港元)延長至今年10月底。補貼涉及公帑的運用。由于受惠人數衆多,計劃的每年經常開支超過30億港元,而有關數字尚未包括臨時特別措施的開支。香港政府在考慮計劃的長遠安排時,會在審慎理財的大前提下,謹慎平衡各項考慮因素,確保公款運用得宜。
(叁)及(四)現時不同的電子支付平台日趨普及,香港市民亦可以透過不同的電子支付方式繳付公共交通費用。就此,運輸署已與不同電子支付系統的營運商會面,了解各電子支付系統就繳付交通費用方面的使用率,以及他們推展有關系統至各公共交通模式的時間表。
在物色適合納入計劃的電子支付系統時,我們須考慮有關的電子支付平台是否已普遍獲各個公共交通營辦商采用作收取公共交通費用。此外,由于計劃需要每日處理大量交易資料,亦涉及定期發放總金額巨大的補貼,納入計劃的電子支付平台須符合特定的運作要求,包括有關上傳和核對收費系統的交易紀錄、計算和發放補貼,以及監察機制等各方面的要求,以確保計劃運作暢順,並在盡可能方便市民領取補貼的情況下避免濫用。目前香港運輸及物流局正積極與個別電子支付系統營辦商商討,以制訂具體的推行方案,並就在計劃下納入新的電子支付系統進行籌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