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4月19日 - 近期市場上有傳聞稱房企發債將放開。證券時報周三報導,交易所確實有了最新窗口指導,對房地產企業發債的限制略有鬆動,但並非是全面放開;只有非房地產收入占30%以上的房企方可申報發債,且募集資金僅能投向非房業務。
報導指出,最新情況是,不滿足現有發債申報要求的房地產企業,若其他某一非房地產業務板塊收入占營業收入比例超30%的,也可以申報發債。但募資用途只能用於非房地產業務,並進行專戶監管。另外,類平台項目也恢復審核,但來自地方政府的營業收入占比不能超50%。
報導還引述一家從事債券承銷的券商人士透露,近期,交易所對類平台債券項目已經恢復審核,但仍要求發行人來自地方政府的收入占比不超50%。即發行人最近三年的營業收入中來自所屬地方政府的比例若超過50%,仍不能在交易所發債。
而符合條件的類平台項目則沒問題,只是代建項目收入需要提供立項文件和銀行流水;募集資金用途也沒有新的限制,符合要求即可。
去年滬深證交所相繼發布通知及監管函,對房地產及鋼鐵、煤炭過剩行業的公司債券發行審核試行分類監管,並明確規定房地產企業的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不得用於購置土地。(完)
(發稿 邊競;審校 曾祥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