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2月31日,黑龍江證監局對哈爾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銀行,06138)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查,哈爾濱銀行存在如下情形:一是多個分支機構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不具備基金從業資格;二是對分支機構和基金銷售人員業績考核中,未將投資人長期投資收益納入分支機構和基金銷售人員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上述行爲違反了證監會相關規定。
智通財經APP獲悉,12月31日,黑龍江證監局對哈爾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銀行,06138)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查,哈爾濱銀行存在如下情形:一是多個分支機構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不具備基金從業資格;二是對分支機構和基金銷售人員業績考核中,未將投資人長期投資收益納入分支機構和基金銷售人員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上述行爲違反了證監會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