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財經報社(北美)訊 Insider和其他幾家新聞機構今年發現,有44名國會議員未能按照《2012年國會知識阻止交易法案》(Stop Trading on Congressional Knowledge Act of 2012)的要求正確報告自己的金融交易。
美國國會在2012年通過了這項法律,以打擊內部交易和自身成員之間的利益沖突,并迫使議員們在個人金融交易方面更加透明。該法案的一項關鍵條款規定,立法者必須公開并迅速披露自己、配偶或受撫養子女進行的任何股票交易。
但是許多國會議員并沒有完全遵守這項法律。他們提供的理由包括不懂法律、文書錯誤和會計錯誤。
雖然違反《股票法》的立法者面臨罰款,但罰款通常很少——標準金額為200美元——或者被眾議院或參議院道德官員豁免。道德監管機構甚至一些國會議員都呼吁采取更嚴厲的懲罰措施,甚至禁止聯邦議員買賣個股,但這兩項措施都沒有實現。
此外,一個由兩黨議員組成的小組近日在美國國會參眾兩院提出一項法案,要求法官在45天內報告超過1000美元的股票交易,并迫使聯邦司法部門在網上公布財務披露表。
美國參眾兩院議員提交了這兩項法案,以回應《華爾街日報》的一篇報道。該報道稱,131名聯邦法官未能回避涉及他們或其家人持有股票的公司的案件。
該法案的參議院版本被稱為《法院道德和透明度法案》(Courthouse Ethics and Transparency Act),它將修改1978年的《政府道德法案》(Ethics in Government Act),要求法官按照《股票法案》(STOCK Act)的規定,提交證券交易報告。
該法律于2012年頒布,目前適用于聯邦機構雇員和國會議員,旨在打擊內幕交易,要求政府官員在45天內報告超過1000美元的證券交易。
該法案還要求美國法院行政辦公室(司法行政機構)建立一個司法財務披露表格的可搜索在線數據庫,這些表格在提交后90天內公布。
法官的財務披露要在次年5月之前提交,但要求提交披露表格的副本可能需要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時間。
非營利法律研究組織“自由法律項目”(Free Law Project)最近在網上公布了2010年至2018年法官的信息披露,但表示仍在等待2019年的信息披露副本的公布。
德克薩斯州共和黨參議員約翰·科寧與特拉華州民主黨參議員克里斯多夫·庫恩斯共同起草了這項法案。他說,這項法案將確保“訴訟當事人免受利益沖突的保護,案件得到公平裁決。”
這項法案由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伊利諾伊州民主黨人迪克·德賓和該委員會資深成員、愛荷華州共和黨參議員查克·格拉斯利共同發起。
羅德島州民主黨參議員謝爾頓·懷特豪斯、路易斯安那州共和黨參議員約翰·肯尼迪和德克薩斯州共和黨參議員特德·克魯茲也支持該法案。
一名行政辦公室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他們正在“考慮采用自動發布這些報告的方式,以便更快速、更方便地向公眾提供這些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