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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

發布 2021-9-25 上午01:22
© Reuters.  發改委: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

智通財經APP獲悉,據發改委官網9月24日消息,就近日印發的《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有關內容,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其中指出,國家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將按照“嚴密監測、嚴防風險、嚴禁增量、妥處存量”的總體思路,形成各地區、各部門合力,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上下遊全産業鏈監管,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促進産業結構優化和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

以下爲發改委官網全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就《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答記者問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發改運行〔2021〕1283號,以下簡稱《通知》)。就《通知》有關內容,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爲什麽要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整治工作?

答: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指的是通過專用“礦機”計算生産虛擬貨幣的過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國民經濟貢獻度低,對産業發展、科技進步等帶動作用有限,加之虛擬貨幣生産、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越發突出,其盲目無序發展對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節能減排帶來不利影響。一方面,“挖礦”活動能耗和碳排放強度高,對我實現能耗雙控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帶來較大影響,加大我部分地區電力安全保供壓力,並加劇相關電子信息産品供需緊張;另一方面,比特幣炒作交易擾亂我國正常金融秩序,催生違法犯罪活動,並成爲洗錢、逃稅、恐怖融資和跨境資金轉移的通道,一定程度威脅了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對促進我國産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問: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總體工作思路是什麽?

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將按照“嚴密監測、嚴防風險、嚴禁增量、妥處存量”的總體思路,形成各地區、各部門合力,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上下遊全産業鏈監管,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促進産業結構優化和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在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中要做到“四個堅持”:

一是堅持分級負責。建立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落實的工作機制。中央統籌全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整治整體推進工作;省級政府對本區域範圍的整治工作負總責,並壓實市縣政府落實責任,按照中央統一安排明確具體實施方案;市縣政府按照中央部署和省級政府實施方案要求,細化落實舉措,保證落實到位。

二是堅持分類處理。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增量和存量項目。嚴禁投資建設增量項目,禁止以任何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項目,在保證平穩過渡的前提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科學確定退出時間表和實施路徑。

叁是堅持依法依規。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全面推進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整治工作,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嚴肅查處整治各地違規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四是堅持積極穩妥。在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推進過程中,要積極作爲、穩妥推進,既實現加快退出,又妥善化解矛盾糾紛,確保社會穩定。

問:對于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通知》提出了哪些具體整治措施?

答:在全面梳理排查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基礎上,《通知》對新增投資項目和存量項目分別提出了具體整治措施。

對于新增投資項目:一是強化能耗雙控約束,在能耗雙控考核中,按新增項目能耗量加倍計算能源消費量;二是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爲淘汰類産業,在增補列入前,將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視同淘汰類産業處理,按照有關規定禁止投資;叁是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禁止以發展數字經濟、戰略性新興産業等名義宣傳、擴大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四是加強數據中心類企業信用監管,組織簽署信用承諾書,自主承諾不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並將企業承諾內容以及承諾履行情況納入信用記錄;五是嚴格限制虛擬貨幣“挖礦”企業用電報裝和用能,不得以任何名義向虛擬貨幣“挖礦”企業供電,在辦申請的報裝項目一律停止辦理;六是嚴禁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等以財稅、金融等任何形式支持新建虛擬貨幣“挖礦”項目。

對于存量項目:一是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供電行爲,堅決杜絕發電企業特別是小水電企業向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網前供電、專線直供電等行爲;二是實行差別電價,執行“淘汰類”企業電價,加價標准爲每千瓦時0.30元,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提高加價標准;叁是不允許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參與電力市場;四是停止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一切財稅支持;五是停止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提供金融服務;六是按照《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限期淘汰。

通過以上綜合性措施,各項政策將形成合力,推動全面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取得實效。

問: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整治後續有何工作考慮?

答:隨着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政策文件的正式印發,各有關方面將采取更大力度開展核查整治工作,大型集中式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進一步得到有效清理。與此同時也要看到,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也出現一些新特征,如從集中式向分散式、小規模轉變,隱蔽性更強,精准識別難度更大。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堅持不懈抓好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整治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機制。發展改革部門會同金融、能源、工信、網信、財政、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針對虛擬貨幣“挖礦”的新特征,加強部門協同聯動,及時研究出台針對性舉措。二是形成監管合力。加強與相關監管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協同聯動,建立完善電網企業、能源監管部門等多方參與的監管機制,利用新技術查處“挖礦”活動。叁是強化督促落實。督促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協調推進機制,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建立工作台賬,強化工作落實。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督促落實,及時通報各地進展。

本文編選自“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智通財經編輯:楚芸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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