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8月16日,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發布公告稱,爲規範銀行間外彙市場外彙交易雙邊清算服務,保障金融市場穩定,防範清算風險,提高清算效率,將于8月19日起推出外彙交易雙邊清算服務。
外彙交易雙邊清算服務是指按市場化原則爲銀行間外彙市場達成的外彙交易提供的清算、結算等服務。可清算的産品包括人民幣外彙即期交易(不包括結售彙競價即期交易)、人民幣外彙遠期交易以及人民幣外彙掉期交易,支持的貨幣對爲人民幣對美元。
以下爲上海清算所官網全文:
關于銀行間外彙市場外彙交易雙邊清算服務上線的通知
各市場機構:
爲規範銀行間外彙市場外彙交易雙邊清算服務,保障金融市場穩定,防範清算風險,提高清算效率,經國家外彙管理局批准(彙綜複〔2021〕26號),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清算所)將于2021年8月19日起推出外彙交易雙邊清算服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服務簡介
外彙交易雙邊清算服務是指按市場化原則爲銀行間外彙市場達成的外彙交易提供的清算、結算等服務。可清算的産品包括人民幣外彙即期交易(不包括結售彙競價即期交易)、人民幣外彙遠期交易以及人民幣外彙掉期交易,支持的貨幣對爲人民幣對美元。相關規則見附件1。
二、參與准備
在參與本業務前,市場機構應已成爲人民幣外彙市場會員,並完成以下准備工作:
(一) 參與申請
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業務指南見附件2),與上海清算所簽署《外彙交易雙邊集中清算業務服務協議》,並完成業務測試等准備工作。
(二)客戶端權限配置
客戶端首席操作員對本機構操作員完成客戶端權限配置(操作手冊見附件3)。
請咨詢中國外彙交易中心交易相關系統權限配置及系統准備。
叁、收費方案
外彙交易雙邊清算實行有償服務,具體收費方案請詳見附件4。
四、聯系方式
業務參與、變更及退出申請:
潘一如:021-23198983
業務相關咨詢:
程娅婕:021-23198871
王葩柳:021-23198621
技術支持及咨詢:
趙雅男:021-23198945
特此通知。
附件:1.銀行間外彙市場外彙交易雙邊清算規則
2.銀行間外彙市場外彙交易雙邊清算業務指南
3.上海清算所綜合業務系統客戶端外彙交易雙邊清算服務操作手冊
4.銀行間外彙市場外彙交易雙邊清算服務收費方案
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以下爲《銀行間外彙市場外彙交易雙邊清算規則》:
銀行間外彙市場外彙交易雙邊清算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要求 爲規範銀行間外彙市場外彙交易雙邊清算服務,防範清算風險,提高清算效率,維護參與主體合法權益,保障金融市場穩定,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清算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等,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外彙交易雙邊清算 外彙交易雙邊清算服務是指按市場化原則爲銀行間外彙市場達成的外彙交易提供的清算、結算等服務。外彙交易雙邊清算服務包括雙邊淨額清算服務和雙邊全額清算服務。
第叁條 雙邊淨額清算 雙邊淨額清算服務是指對交易雙方同一結算日的交易數據進行軋差處理,並根據淨額軋差結果完成資金結算的服務。
第四條 雙邊全額清算 雙邊全額清算服務是指對交易雙方達成的外彙交易進行統一逐筆全額清算結算的服務。
第二章 清算參與者
第五條 清算參與者 銀行間外彙市場參與者可申請參與外彙交易雙邊清算。
第六條 參與、變更申請 市場機構擬參與外彙交易雙邊清算或發生基本信息變更的,應向上海清算所提交相關申請。
第七條 清算參與者的權利與義務 外彙交易雙邊清算參與者擁有以下權利:參與外彙交易雙邊清算;獲得與自身相關的雙邊清算信息;使用業務終端等設施;約定的其他權利。外彙交易雙邊清算參與者應履行以下義務:遵守外彙交易雙邊清算的相關規定,履行結算交收義務;按時、足額交納相關費用;按要求如實提交機構信息、財務信息,配合開展業務參與資格評估;及時報告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其履行參與者義務的重大事項並提供相關的書面證明材料;妥善保管外彙交易雙邊清算資料;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叁章 清算流程
第八條 交易達成和交易確認 納入外彙交易雙邊清算的交易應在中國外彙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達成,並于規定時間內在交易中心交易確認平台完成交易確認。
第九條 數據傳輸 上海清算所從交易中心接收相關交易數據。
第十條 要素檢查 上海清算所對接收的外彙交易數據進行要素檢查。未通過要素檢查的交易將不納入後續清算流程。
第十一條 清算時間 上海清算所可根據業務需要,設置雙邊淨額清算時間和雙邊全額清算時間。
第十二條 清算方式 清算方式包括雙邊淨額清算與雙邊全額清算。
第十叁條 淨額清算處理 對于納入雙邊淨額清算處理的交易,上海清算所對清算參與者雙方同一結算日、同一幣種的交易數據進行軋差處理、生成結算指令發送清算參與者雙方。清算參與者按照上海清算所指定路徑,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資金結算。
第十四條 淨額清算批次 上海清算所可根據實際需要,每日多批次開展雙邊淨額清算。
第十五條 全額清算處理 對于納入雙邊全額清算處理的交易,上海清算所在完成逐筆全額清算後,生成結算指令發送清算參與者雙方。清算參與者按照上海清算所指定路徑,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資金結算。
第十六條 清算方式變更 清算參與者可根據上海清算所規定,申請將已納入雙邊淨額清算的交易變更爲雙邊全額逐筆清算。
第十七條 清算退出 參與交易中心外彙沖銷的交易,經要素檢查核實後進行清算退出。
第四章 結算流程
第十八條 結算賬戶 清算參與者應當根據上海清算所要求和實際業務需要,指定用于外彙雙邊清算的本外幣賬戶,包括人民幣大額支付系統賬戶、境內外幣支付系統賬戶等。
第十九條 結算流程 在結算日,上海清算所根據結算指令順序,開展本外幣資金結算。若清算參與者資金足額,則結算成功;若一方資金不足,則該筆結算指令將處于等待狀態,待補足後再進行資金結算;若日終時資金仍不足,則該筆結算失敗。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外彙交易雙邊清算實行有償服務,具體收費方案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條 本規則由上海清算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本文編選自“上海清算所官網”,智通財經編輯:楚芸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