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6月22日,商務部同工信部、衛健委、藥監局聯合發布《關于公布可供對外出口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産品清單的公告》。《公告》指出,爲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出口工作,支持國際抗疫合作,現將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或附條件批准上市注冊申請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産品列入“可供對外出口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産品清單(中國企業研發生産)”。清單將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上市情況適時動態調整。
以下爲《公告》原文及附件
本文選編自“中國商務部”,智通財經編輯:莊禮佳。
智通財經APP獲悉,6月22日,商務部同工信部、衛健委、藥監局聯合發布《關于公布可供對外出口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産品清單的公告》。《公告》指出,爲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出口工作,支持國際抗疫合作,現將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或附條件批准上市注冊申請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産品列入“可供對外出口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産品清單(中國企業研發生産)”。清單將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上市情況適時動態調整。
以下爲《公告》原文及附件
本文選編自“中國商務部”,智通財經編輯:莊禮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