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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加快推進康複醫療工作發展,健全完善康複醫療服務體系

發布 2021-6-17 上午01:37
© Reuters. 國家衛健委:加快推進康複醫療工作發展,健全完善康複醫療服務體系

智通財經APP獲悉,6月1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康複醫療工作發展的意見》以及《關于加快推進康複醫療工作發展的意見》政策解讀。《意見》主要目標爲:力爭到2022年,逐步建立一支數量合理、素質優良的康複醫療專業隊伍,每10萬人口康複醫師達到6人、康複治療師達到10人。到2025年,每10萬人口康複醫師達到8人、康複治療師達到12人。康複醫療服務能力穩步提升,服務方式更加多元化,康複醫療服務領域不斷拓展,人民群衆享有全方位全周期的康複醫療服務。   

以下爲《關于加快推進康複醫療工作發展的意見》全文:

康複醫療工作是衛生健康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推進康複醫療工作發展對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義。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增加康複醫療服務供給,提高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康複醫療服務能力,現就加快推進康複醫療工作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實施健康中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國家戰略,以人民健康爲中心,以社會需求爲導向,健全完善康複醫療服務體系,加強康複醫療專業隊伍建設,提高康複醫療服務能力,推進康複醫療領域改革創新,推動康複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力爭到2022年,逐步建立一支數量合理、素質優良的康複醫療專業隊伍,每10萬人口康複醫師達到6人、康複治療師達到10人。到2025年,每10萬人口康複醫師達到8人、康複治療師達到12人。康複醫療服務能力穩步提升,服務方式更加多元化,康複醫療服務領域不斷拓展,人民群衆享有全方位全周期的康複醫療服務。    

二、健全完善康複醫療服務體系    

(叁)增加提供康複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和床位數量。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下同)要按照分級診療工作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要求,結合本地區康複醫療需求等,健全完善覆蓋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康複醫療服務體系。推動醫療資源豐富地區的部分一級、二級醫院轉型爲康複醫院。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康複醫療中心,增加轄區內提供康複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數量。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機構根據需要設置和增加提供康複醫療服務的床位。    

(四)加強康複醫院和綜合醫院康複醫學科建設。各地要按照國家印發的康複醫院、綜合醫院康複醫學科和中醫醫院康複科的基本標准和建設管理規範等,加強軟硬件建設。鼓勵各地將增加康複醫療服務資源供給納入“十四五”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重點支持地市級康複醫院、縣級綜合醫院康複醫學科建設。要科學統籌區域內公立醫療機構和社會辦醫資源,合理增加康複醫院數量。原則上,每個省會城市、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地級市至少設置1所二級及以上康複醫院;常住人口超過30萬的縣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置康複醫學科;常住人口30萬以下的縣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置康複醫學科門診。    

(五)加強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康複醫療能力建設。結合國家加強縣級醫院綜合服務能力建設的有關要求,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將康複醫療服務作爲補短板強弱項的重點領域予以加強,切實提升縣級醫院康複醫療服務水平。依托開展社區醫院建設和持續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的工作平台,支持有條件的基層醫療機構開設康複醫療門診,爲群衆提供便捷、專業的康複醫療服務。    

(六)完善康複醫療服務網絡。借助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專科聯盟、遠程醫療等多種形式,建立不同醫療機構之間定位明確、分工協作、上下聯動的康複醫療服務網絡。醫療機構要按照分級診療要求,結合功能定位按需分類提供康複醫療服務。叁級綜合醫院康複醫學科、叁級中醫醫院康複科和叁級康複醫院重點爲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患者提供康複醫療服務。公立叁級醫院要承擔轄區內康複醫療學科建設、人才培訓、技術支持、研究成果推廣等任務,發揮幫扶和帶動作用,鼓勵社會力量舉辦的叁級醫院積極參與。二級綜合醫院康複醫學科、二級中醫醫院康複科、二級康複醫院、康複醫療中心、基層醫療機構等重點爲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或者需要長期康複的患者提供康複醫療服務。以基層醫療機構爲依托,鼓勵積極開展社區和居家康複醫療服務。   

 叁、加強康複醫療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    

(七)加強康複醫療人才教育培養。有條件的院校要積極設置康複治療學和康複工程學等緊缺專業,並根據實際設置康複物理治療學、康複作業治療學、聽力與言語康複學等專業,增加康複治療專業人才培養供給,注重提升臨床實踐能力。鼓勵在臨床醫學專業教育中加強醫學生康複醫學相關知識和能力的培養,普及康複醫學專業知識。持續推進康複醫學科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探索開展康複醫學科醫師轉崗培訓,增加從事康複醫療工作的醫師數量。    

(八)強化康複醫療專業人員崗位培訓。逐步建立以需求爲導向,以崗位勝任力爲核心的康複醫療專業人員培訓機制。根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和康複醫療臨床需求,有計劃、分層次地對醫療機構中正在從事和擬從事康複醫療工作的人員開展培訓,提升康複醫療服務能力。加強對全體醫務人員康複醫療基本知識的培訓,增強康複醫療早介入、全過程的意識,將康複理念貫穿于疾病預防、診療、康複等全過程。    

(九)加強突發應急狀態下康複醫療隊伍儲備。各地要依托有條件、能力強的綜合醫院康複醫學科、中醫醫院康複科和康複醫院組建或儲備康複醫療專家庫,建立一支素質優良、專業過硬、調動及時的應對重大疫情、災害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康複醫療專業隊伍,強化人員、物資儲備和應急演練,切實提升突發應急狀態下的康複醫療服務能力。    

四、提高康複醫療服務能力    

(十)完善康複醫療工作制度、服務指南和技術規範。結合康複醫療專業特點和臨床需求發展,制(修)訂完善醫療機構康複醫療工作制度、康複醫療服務指南和技術規範等,特別是重大疾病、新發傳染性疾病的康複技術指南等,規範臨床康複醫療服務行爲,提高康複醫療服務的專業性和規範性,進一步增進醫療效果。    

(十一)加強康複醫療能力建設。以提升康複醫療服務能力爲核心,重點加強叁級綜合醫院康複醫學科、叁級中醫醫院康複科和叁級康複醫院的康複早期介入、多學科合作、疑難危重症患者康複醫療服務能力。根據不同人群的疾病特點和康複醫療服務迫切需求,積極推動神經康複、骨科康複、心肺康複、腫瘤康複、兒童康複、老年康複、疼痛康複、重症康複、中醫康複、心理康複等康複醫學亞專科建設,開展亞專科細化的康複評定、康複治療、康複指導和康複隨訪等服務。    

(十二)提高基層康複醫療能力。通過醫聯體、對口支援、遠程培訓等方式,發揮優質康複醫療資源輻射和帶動作用,提高康複醫療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機構康複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鼓勵醫聯體內有條件的二級以上醫院通過建立康複醫療聯合團隊、一對一幫帶、選派康複專家定期下沉基層醫療機構出診、查房、培訓等,幫扶基層醫療機構提升康複醫療能力。同時,要加強對全科醫生、家庭醫生簽約團隊的培訓,提高其康複醫療服務能力。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複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等加強合作,提高其康複水平。   

(十叁)提升中醫康複服務能力。落實《關于印發中醫藥康複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康複中的重要作用。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積極提供中醫藥康複服務。加強中醫藥康複服務機構建設和管理,強化中醫藥康複專業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開展中醫康複方案和技術規範研究,積極發展中醫特色康複服務,增加基層中醫康複服務供給,切實提升中醫藥康複服務能力和水平。    

五、創新康複醫療服務模式   

(十四)逐步推進康複與臨床多學科合作模式。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創新開展康複醫療與外科、神經科、骨科、心血管、呼吸、重症、中醫等臨床相關學科緊密合作模式。以患者爲中心,強化康複早期介入,推動加速康複外科,將康複貫穿于疾病診療全過程,提高醫療效果,促進患者快速康複和功能恢複。   

(十五)積極發展社區和居家康複醫療。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通過“互聯網+”、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方式將機構內康複醫療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居家。支持基層醫療機構豐富和創新康複醫療服務模式,優先爲失能或高齡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等有迫切康複醫療服務需求的人群提供居家康複醫療、日間康複訓練、康複指導等服務。    

(十六)推動康複醫療與康複輔助器具配置服務銜接融合。落實《關于加快發展康複輔助器具産業的若幹意見》,推進康複醫療服務和康複輔助器具配置服務深度融合。醫療機構要按照有關要求,合理配置康複輔助器具適配設備設施,強化相關人員培訓,建立康複醫師、康複治療師與康複輔助器具配置人員團隊合作機制,提高專業技術和服務能力。    

六、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十七)統籌完善康複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管理。將康複醫療服務價格納入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中統籌考慮,做好相關項目價格的調整和優化工作。指導各地落實康複綜合評定等29項醫療康複項目,加強醫療康複項目支付管理,切實保障群衆基本康複醫療需求。   

(十八)調動康複醫療專業人員積極性。醫療機構要建立完善康複醫療專業人員管理制度。健全以崗位職責履行、臨床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爲規範、醫療質量安全、醫德醫風、患者滿意度等爲核心的績效考核機制,將考核結果與康複醫療專業人員的崗位聘用、職稱晉升、績效分配、獎勵評優等挂鈎,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調動其積極性。    

(十九)加強康複醫療信息化建設。要充分借助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智慧醫療、移動互聯網等信息化技術,大力推進康複醫療信息化建設,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借助信息化手段,創新發展康複醫療服務新模式、新業態、新技術,優化康複醫療服務流程,提高康複醫療服務效率。積極開展康複醫療領域的遠程醫療、會診、培訓、技術指導等,惠及更多基層群衆。    

(二十)推動康複醫療相關産業發展。鼓勵各地通過科技創新、産業轉型、成果轉化等方式,結合實際和特色優勢,培育康複醫療相關産業。優先在老年人、殘疾人、傷病患者及兒童等人群的康複醫療方面,推動醫工結合。積極支持研發和創新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質的康複輔助器具産品和康複治療設備等,逐步滿足人民群衆健康需要。    

七、組織實施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從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增進人民群衆健康福祉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推進康複醫療工作發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形成政策合力,完善支持配套政策。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在2021年10月底前制定並出台本地區加快發展康複醫療服務的具體實施方案。    

(二十二)明確部門職責。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加強政策聯動,合力推進康複醫療服務發展。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要求合理規劃布局區域內康複醫療資源,加強康複醫療專業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規範康複醫療行爲,提高康複醫療服務能力,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教育部門要加強康複醫療相關專業人才教育培養。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按規定落實政府投入政策。醫療保障部門要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機制。民政部門要積極推動康複輔助器具産業發展。中醫藥主管部門要大力發展中醫藥特色康複服務。殘聯組織做好殘疾兒童康複救助工作並配合做好殘疾人康複醫療相關工作。    

(二十叁)強化指導評估。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定期指導評估、重點工作跟蹤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注重總結經驗,推廣有益經驗。鼓勵各地探索將公立康複醫院納入公立醫院綜合績效考核體系統籌要求,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作用,引導康複醫院持續健康發展。    

(二十四)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重視和加強康複醫療服務工作的宣傳,加大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康複醫療相關政策和業務培訓,提升服務能力。要廣泛宣傳康複理念、康複知識和康複技術等,普及和提高群衆對康複的認知和重視,在全社會營造推進康複醫療發展的良好氛圍。

以下爲《關于加快推進康複醫療工作發展的意見》政策解讀全文:

一、有關背景    

康複醫療工作是衛生健康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推進康複醫療工作發展對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義。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增加康複醫療服務供給,提高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康複醫療服務能力,結合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要求以及康複醫療工作短板弱項,在對康複醫療工作深入研究、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我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關于加快推進康複醫療工作發展的意見》。    

二、制定過程    

我委對部分地區和醫療機構康複醫療工作進行了調查研究,總結地方經驗,梳理短板弱項,堅持以問題爲導向,結合新時期康複醫療工作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關于加快推進康複醫療工作發展的意見》。該文件廣泛征求了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療機構、行業學會、醫院管理人員、康複醫療專業人員意見,並予以充分吸納。同時還征求了發改委、教育部、民政部、財政部、醫保局、中醫藥局、殘聯組織等相關部門意見,並就相關內容達成一致。    

叁、主要內容    

《意見》分爲七部分:第一部分,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第二部分,健全完善康複醫療服務體系。包括增加提供康複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和床位數量,加強康複醫院和綜合醫院康複醫學科建設,加強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康複醫療能力建設,完善康複醫療服務網絡。第叁部分,加強康複醫療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包括加強康複醫療人才教育培養,強化康複醫療專業人員崗位培訓,加強突發應急狀態下康複醫療隊伍儲備。第四部分,提高康複醫療服務能力。包括完善康複醫療工作制度、服務指南和技術規範,加強康複醫療能力建設,提高基層康複醫療能力,提升中醫康複服務能力。第五部分,創新康複醫療服務模式。包括逐步推進康複與臨床多學科合作模式,積極發展社區和居家康複醫療,推動康複醫療與康複輔助器具配置服務銜接融合。第六部分,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包括統籌完善康複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管理,調動康複醫療專業人員積極性,加強康複醫療信息化建設,推動康複醫療相關産業發展。第七部分,組織實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強化指導評估,加大宣傳力度。

本文選編自“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智通財經編輯:盧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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