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四月,香港交易所上市債券市場共有43只債券在港上市,集資額達1,933億港元,創近六個月新高。與去年同期相比,月度債券上市數量增加逾3倍,對應的上市債券集資額增加逾1.4倍,反映市場複蘇已步入正軌和上市債券市場的持續發展。
截至四月底,香港交易所上市債券市場存續債券數量達到1656只,較去年同期增加約18%;市場規模已超過6萬億港元。
四月上市的43只債券中,近四成是通過 "債務證券發行計劃" 挂牌上市。發行人若通過此計劃發行僅售予專業投資者的債券,可選擇在上市文件刊發日起計一年內分批發行。一般來說,有意參與該項計劃的發行人需向聯交所提交債務證券發行計劃的上市申請,計劃中需列明發行的總額度。計劃獲批後,有效期爲上市文件刊發之日起計一年。
據了解,債務證券發行計劃爲發行人帶來不少便利,其中包括:可多次靈活發行。在有效期內,發行人可根據獲批的計劃,多批次發行累計總面值不超過總額度的債券;簡化上市流程。發行人根據計劃發行時,須在規定上市生效前一個營業日的下午2時前提交發行的定價補充文件(定價補充文件須經聯交所確認可以刊發,發行人方可刊發)。只要發行人完成下列條件,其根據有效計劃發行的所有債務證券,聯交所均會批准上市:(a) 通知聯交所每次發行的最終條款;(b) 確認有關證券已經發行;及(c) 在上市前支付適當的上市費;減免上市費用。在計劃下申請債券上市的上市費用爲按相關規定須繳付的上市費用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