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挖掘低估值寶藏股立即開始

阿里巴巴沒有放棄這個高增長的市場

發布 2020-12-7 上午10:05
阿里巴巴沒有放棄這個高增長的市場

中國兩家最大的視頻遊戲發行商騰訊(SEHK:700 )和網易(NASDAQ:NTES )經常主導著中國的手機遊戲市場。

根據App Annie的資料,騰訊目前在中國發行的十款收入最高的iOS遊戲中佔了四款,其中包括排名前三的遊戲:王者榮耀,天涯明月刀及和平精英。網易的兩款遊戲夢幻西遊和率土之濱躋身前十。

但是,投資者可能沒有注意到,中國最大的電子商務和雲計算公司阿里巴巴(SEHK:9988;NYSE:BABA )也已通過其遊戲子公司靈犀互動悄悄攀升排行榜。

《三國誌:戰略版》 於去年靈犀推出,如今已成為中國第四大收入最高的iOS遊戲,這使得阿里巴巴收窄與騰訊在遊戲業務的巨大差距。讓我們回顧一下阿里巴巴如何進入遊戲市場,以及這項經常被忽視的業務將往何處發展。

阿里巴巴為何發佈視頻遊戲? 阿里巴巴聯合創始人馬雲堅決反對在CEO任期內投資電子遊戲,該業務於2013年結束。但是在2014年,他的繼任者陸兆禧推出了阿里巴巴的第一個手機遊戲平台。

同年,阿里巴巴收購了UC Mobile及其遊戲平台九游,並收購了美國遊戲開發商Kabam的股份。但是,阿里巴巴最初的遊戲努力(包括為其淘寶手機應用程式提供迷你遊戲)對騰訊的微信及其龐大的手機遊戲產品組合沒有任何吸引力。

隨後,阿里巴巴的遊戲業務停滯不前,最終張勇在2015年接替陸兆禧擔任阿里巴巴的新首席執行官。2017年,張勇通過收購網易前首席運營官詹忠輝共同創立的遊戲公司EJoy,重啟了阿里巴巴的遊戲業務。

這次收購導致創建了阿里巴巴專門的遊戲工作室靈犀互動,而詹則負責其未來的遊戲專案。靈犀推出了幾款遊戲,但在去年推出了首款《三國誌》 遊戲之後才開始獲得主流關注。

遊戲部門的成長速度有多快? 阿里巴巴此前曾在其創新計畫部門中孵化了靈犀,該部門主要包括實驗性質業務,這些業務並不完全適合其核心商業,雲和數位媒體業務。

但是在4月開始的2021財年第一季度,阿里巴巴將靈犀從創新計畫部門轉移到了數字媒體和娛樂部門,該部門還擁有串流媒體視頻平台優酷土豆,串流音樂平台阿里音樂以及其他業務。

阿里巴巴仍然沒有單獨披露靈犀的收入。但是,將其在第一季度轉讓前後的創新計畫和數字媒體細分進行比較後,很明顯地表明,移動遊戲細分每季度至少產生10億元人民幣(1.52億美元)的收入:

2020年第3季度 2020年第4季度 2021年第1季度 2021年第2季度
創新計畫收入(人民幣) 18.6億 22.9億 10.9億 11.7億
增長(同比) 40% 90% (6%) 10%
數字媒體和娛樂收入(人民幣) 74.0億 59.4億 69.9億 80.7億
增長(同比) 14% 5% 9% 8%
消息來源:阿里巴巴。

早在9月,阿里巴巴就對《南華早報》表示,《三國誌:戰略版》在今年上半年創造了37億元人民幣(5.63億美元)的收入。

根據這些資料,靈犀有望實現超過10億美元的年收入。這將是一個堅實的里程碑,但與騰訊相比仍然微不足道,騰訊僅在第三季度中的線上遊戲業務就產生了人民幣414億元(合63億美元)的收入。網易遊戲業務上一季度創造了187億元人民幣(合27億美元)的收入。

10億美元也僅相當於阿里巴巴明年預計年收入的不到1%。簡而言之,阿里巴巴的遊戲業務不會在短期內降低對核心商務和雲業務的依賴。

相關

本文所提供的信息僅供一般參考之用,並不構成任何個人化的投資勸誘或建議。作者沒持有以上提及的股票。 HK MoneyClub (www.hkmoneyclub.com)

最新評論

風險聲明: 金融工具及/或加密貨幣交易涉及高風險,包括可損失部分或全部投資金額,因此未必適合所有投資者。加密貨幣價格波幅極大,並可能會受到金融、監管或政治事件等多種外部因素影響。保證金交易會增加金融風險。
交易金融工具或加密貨幣之前,你應完全瞭解與金融市場交易相關的風險和代價、細心考慮你的投資目標、經驗水平和風險取向,並在有需要時尋求專業建議。
Fusion Media 謹此提醒,本網站上含有的數據資料並非一定即時提供或準確。網站上的數據和價格並非一定由任何市場或交易所提供,而可能由市場作價者提供,因此價格未必準確,且可能與任何特定市場的實際價格有所出入。這表示價格只作參考之用,而並不適合作交易用途。 假如在本網站內交易或倚賴本網站上的資訊,導致你遭到任何損失或傷害,Fusion Media 及本網站上的任何數據提供者恕不負責。
未經 Fusion Media 及/或數據提供者事先給予明確書面許可,禁止使用、儲存、複製、展示、修改、傳輸或發佈本網站上含有的數據。所有知識產權均由提供者及/或在本網站上提供數據的交易所擁有。
Fusion Media 可能會因網站上出現的廣告,並根據你與廣告或廣告商產生的互動,而獲得廣告商提供的報酬。
本協議以英文為主要語言。英文版如與香港中文版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為準。
© 2007-2024 - Fusion Media Limited保留所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