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加州上訴法院一致裁定Uber(UBER.US)和Lyft(LYFT.US)敗訴,下令UBER、LYFT遵守勞動法,必須將司機重新歸類爲僱員。
之前,10月13日,美國加州上訴法院聽取了Uber、Lyft和加州政府律師的辯護,瞭解了該州是否應該將網約車司機認定爲員工,併爲其提供工資、加班費、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等福利待遇。
雖然加州法律要求上訴法院做出裁決,但最終結果可能還要等到11月3日交給該州選民來決定。11月3日,Uber、Lyft、DoorDash、InstaCart和Postmates合計投入逾1.84億美元發起名爲22號提案的投票,希望能推翻AB5法律。
據瞭解,今年1月,加州實施了一部名爲AB5的法律,迫使優步、Lyft和其他基於應用程序的公司將員工歸類爲僱員,使他們有權享受最低工資、加班工資、醫療和失業保險等福利。
5月,加州和洛杉磯、聖迭戈及舊金山等城市起訴Uber和Lyft,指控其拒絕將司機歸爲員工的行爲違反AB5的規定。加州法官在8月下令這些公司在10天內將網約車司機歸爲員工。但由於兩家公司提出上訴並威脅要撤離加州,導致這項裁決暫時擱置。
優步和Lyft表示,AB5法律將迫使它們將加州的司機基數減少75%以上,並使大多數司機無法享受目前的靈活性和收入機會。這兩家公司還威脅說,如果AB5被強制執行,它們將離開該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