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8月13日,香港證監會已對五名人士展開刑事法律程序,指控他們串謀就正利控股(03728)的股份進行虛假交易。案件將在原訟法庭由陪審團作審訊,成爲首宗這類就《證券及期貨條例》(該條例)所訂明罪行而在原訟法庭審理的刑事檢控案件。
香港證監會指稱於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間,五名被告薛伊琪(女)、林穎琪(女)、譚焯衡(男)、孫文(男)及何銘軒(男)串謀造成正利股份交投活躍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表象,違反該條例第295及第303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香港證監會也已根據該條例第213條對該等被告人及牽涉該項涉嫌市場操縱活動的多名本地及海外人士展開法律程序。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先生(Mr Thomas Atkinson)表示:“香港證監會致力打擊市場失當行爲,並對任何形式的市場操縱活動採取零容忍的態度。我們將繼續運用一切可用的方法向違規者追究責任,藉以保障廣大投資者和維護香港作爲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