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美國企業GNC(GNC.US)終於向美國法院提出破產保護,而這家有85年曆史的全球知名保健品品牌能否涅槃重生,將左右大洋彼岸A股上市公司哈藥股份(600664.SH)的市值命運。
此前的6月21日,哈藥股份發佈公告,稱由於新冠疫情的影響,GNC在2020年第一季度出現經營業績的大幅下滑。公司若在GNC可轉換優先股總計20.49億元的投資部分或全部無法收回,將衝減留存收益;若累計1.71億元的應收股利部分或全部無法收回,將計入當期損益。
哈藥股份對於GNC的投資始於2018年,彼時其以優先股投資的方式入股GNC,晉身爲其第一大股東,投資成本總計20.63億元。彼時的GNC是全球最大的健康營養產品的專業零售商之一,此樁婚姻一度被譽爲中美保健品業合作的典範。
但新冠疫情將此幻想摧毀,GNC2020Q1營收同比下降16.3%,北美區域近四成門店關閉,且公司有超過8億美元債務將於2020年年底到期。營收下降和債務壓頂雙重打擊下,GNC根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申請破產保護。
GNC並不是被新冠疫情擊倒的第一家大型企業。數據顯示,美國5月根據《破產法》第11章申請破產的數量較2019年同期增長48%,環比增長29%。這其中,不乏百年曆史的赫茲租車(HTZ.US)、擁有118年曆史悠久的百貨公司JCPenney、服裝品牌J. Crew Group、奢侈品零售商Neiman Marcus等知名企業。
一名投行分析師對智通財經APP表示,申請第11章破產保護並不意味着企業就此倒閉和停止運營了,事實上,“第11章可以最大限度地保存一個瀕臨破產企業繼續經營的價值,保護企業免於完全解體,有更大可能性重新恢復生機與活力”。
事實上,美國市場上現存的多家大型企業都曾進入過《破產法》第11章程序,併成功轉型,強勢迴歸。如全美航空、達美航空(DAL.US)、米高梅公司、美國鋁業(AA.US)等,都通過第11章成功擺脫破產危機,並重回全球競爭舞臺上。
GNC會是他們其中的一員嗎?
2年的聯姻止步於疫情
資料顯示,GNC中文名稱爲“美國健安喜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於1935年,於2011年4月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是國際知名的保健品、營養品等膳食營養補充劑品牌,提供1500餘種健康產品。
2018年2月,出於看好GNC中國業務的快速發展及其巨大的品牌價值,哈藥股份以可轉換優先股形式投資GNC 3億美金並同步以2000萬美金增資GNC中國獲得65%股權。
這樁聯姻在起始的時候,從商業邏輯上是自洽的。
從商業邏輯上看,GNC是全球知名的保健品零售商,在全球55個國家及地區擁有超過9,000家實體店,具有極大的品牌及渠道價值;從收益角度而言,GNC2017年實現2.7億美金EBITDA和約1.5億的調整後淨利潤,GNC 中國業務 2013 年-2017 年實現了 40%以上的年複合增速,而且未來繼續增長的潛力巨大。
同時考慮到哈藥的產品及渠道——銷售網絡覆蓋中國2,500個縣區30萬家藥店門店,一方面哈藥把GNC豐富的產品線鋪入哈藥已有的銷售渠道和零售終端中,充分發揮戰略協同性;另一方面,哈藥將通過GNC全球領先的產品創新能力,迅速擴充和豐富自身保健品產品線,提升創新研發能力,加強在中國零售保健品行業的領先地位。
後來一年的聯姻亦取得了成效。哈藥股份投資GNC後重組了董事會,幫助公司提升了供應鏈效率,改善了董事會治理結構,並幫助GNC中國實現更快速增長。
以2018年全年業績爲例,當年GNC2018年公司實現營收23.54億美元,同比降5.14%;淨利潤6978萬美元,而上一年虧損1.50億美元。
這一切與哈藥股份的入股,及促推中國業務的增長分不開。如僅2018年第四季度,中國業務即增長了約330萬美元。
但兩年後,一場疫情讓這一切戛然而止。
數據顯示,截止2020年4月18日,GNC美國由於疫情累計關店1171家;第一季度收入同比下降16%,EBITDA同比下降54%。
更爲嚴峻的是高額債務問題,截止2020年4月30日,GNC共有各類借款8.44億美金,其中約5.7億美金的債務將在未來12個月內到期,包括2020年8月到期的1.59億美金可轉換票據以及2021年3月到期的4.11億美金定期貸款。
GNC只是新冠疫情對美國零售業整體打擊的一個縮影。數據顯示,2020年4月份美國零售業總零售額較前一月下降了16.4%。
僅以5月份爲例,百年零售巨頭JCPenney於5月15日申請破產保護,服裝品牌J. Crew Group、奢侈品零售商Neiman Marcus也在5月申請了破產保護。
爲應對不利的宏觀環境,GNC重新評估並制訂了新的緊縮性戰略,包括減少公司的債務從而精簡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以及精簡門店運營。
但最終現實的走向,或需通過債務重組讓公司渡過危機。這一路徑的現實選擇,即是向法院申請《破產法》第11章破產保護。
第11章能否幫助涅槃
事實上,如果企業申請第11章破產重整,法院會要求申請企業在監督下繼續保持運營,並制定企業重組方案,同時在這一過程中制定償債計劃。
依據破產法第11章申請破產保護,既可以由企業主動申請,也可以由債權人發起,即被動申請。當申請進入第11章破產保護程序之後,它將擁有三大特權:“債務自動中止”特權、“重組方案實施”特權、“合同重新談判”特權。
與其他許多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破產清算概念不同,《美國破產法》第11章與第7章破產清算不同,旨在進行企業及其資產結構重組,以使公司東山再起。所以,在第11章破產重整安排下,瀕臨破產的企業仍能繼續經營,企業不會受債權人擠兌而陷入更大的困境,這樣就爲公司起死回生贏得了時間。
縱觀美國企業歷史,不少公司都經歷了第11章破產法的起死回生。自從1978年《美國破產法》第11章生效以來,10件最大規模的破產保護案中,7個大公司得以重組保全,包括因假帳醜聞而聞名於世的世通公司。
以美國航空爲例,2011年11月,美國航空母公司AMR公司(AMR Corporation)申請破產保護。彼時截至2011年9月30日,AMR公司總資產爲247億美元,而債務達296億美元。
在進入第11章破產保護程序之後,美國航空通過多項舉措節約超過16億美元成本,最終於2013年12月退出第11章破產保護程序,並在2014年實現淨盈利28億美元,並持續盈利到疫情發生前。
通用汽車(GM.US)在破產重組之後,取用減法之道,先後關閉和出售了土星、薩博、悍馬等品牌,只保留了別克、雪佛蘭、凱迪拉克和GMC,並將汽車平臺數量從30個減到14個,更強化產品在燃油經濟性上的產品競爭力。
最終,通用用兩年的時間,於2011年以903萬輛的銷量,超越豐田重登全球銷量冠軍,完成了復興。
回到GNC方面,其通過兩個方案來進行資產負債重組,兩個方案包括獨立重整計劃及出售計劃,其中以7.6億美元售出GNC整體業務已經與哈藥集團有限公司(哈藥股份的母公司)達成初步原則性意向,並得到GNC及多數擔保的債權人的支持。
獨立重整計劃與出售計劃兩套方案將同步推進,最終結果仍待法院審理。GNC預期將最終確認採取其中一項方案,有望於2020年秋季完成第11章債務重整程序。
事實上,如最終哈藥集團取得了GNC的控股權,則可對進行大刀破斧的改革,以使其業務重新步入正軌。而GNC本身產品競爭力、品牌和銷售均沒有多少問題;屆時,哈藥將通過GNC全球領先的產品創新能力,迅速擴充和豐富自身保健品產品線,提升創新研發能力,加強在中國零售保健品行業的領先地位。
從市場角度而言,疫情過後,人們更關心自身的健康,這可能會讓保健品行業重新進入到公衆視野中。
這一次,接近百年老店的GNC會像美國航空、通用等企業一樣,抓住這個機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