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5月19日,香港證監會因康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康宏資產管理)在向客戶作出有關債券的招攬行爲及建議時出現監控缺失,對其作出譴責及罰款640萬元。
香港證監會發現,康宏資產管理在2015年3月至2017年1月期間,介紹客戶使用一個第三方平臺執行30項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三十七章上市的債券(第三十七章債券)的交易,當中有部分涉及向客戶作出的招攬行爲或建議。
智通了解到,康宏理財服務有限公司爲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01019)旗下公司。康宏環球控股旗下主要成員包括康宏理財服務有限公司、康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康宏財務有限公司、康宏國際地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康證有限公司、康宏資本香港有限公司及香港金融信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