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據新華社9月24日消息,北京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日前印發《關于促進新就業形態發展的若幹措施》,明確平台企業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劃分標准,補齊“平台網約勞動者”權益保障的制度短板,試點建立職業傷害保障制度,切實維護勞動保障權益。
據悉,這是北京市首部規範、培育、發展新就業形態的政策文件。措施依據新就業形態所反映的特征、關系等,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劃分爲叁類:與平台企業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但平台企業進行勞動管理的“平台網約勞動者”,與平台企業或合作企業形成勞動關系的“平台單位就業員工”,以及依托平台從事經營、勞務等的“平台個人靈活就業人員”。
針對不同勞動者就業中面臨的不同問題,按照促進就業、穩定就業、提高就業質量的要求,從規範和支持兩方面,提出政策舉措。
據介紹,措施着力補齊“平台網約勞動者”權益保障的制度短板,明確“平台網約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取得勞動報酬、享受社會保險、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和休息休假等基本勞動權利,規定平台企業及用工合作企業要承擔維護“平台網約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相應責任和義務。
平台企業直接涉及勞動保障權益的制度規則、平台算法、考核指標和獎懲要素等要依法依規制定、修訂,避免勞動者超強度工作或造成安全傷害等問題。“平台網約勞動者”納入最低工資制度保障範圍,不得克扣或故意拖欠工資。
措施強調,將逐步完善靈活就業社會保險制度,穩定長期在京實際就業的“平台網約勞動者”和“平台個人靈活就業人員”,可以按規定參加北京市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也可以選擇在戶籍地參加社會保險。
北京市還將以出行、外賣、即時配送、同城貨運等行業的平台企業爲重點,試點建立職業傷害保障制度,保障“平台網約勞動者”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
本文編選自“新華網”,智通財經編輯:楚芸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