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財經報社(北美)訊 周三(9月14日)谷歌在法庭上敗訴,將增強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對大型科技公司的影響力。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將在明年推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規則,限制科技公司的權力,迫使它們與競爭對手公平競爭。
谷歌母公司Alphabet、亞馬遜、蘋果和Meta的批評者和競爭對手擔心,這些財力雄厚的科技巨頭可能會在法庭上挑戰《數字市場法案》(DMA)新規則,束縛監管機構并干擾整個過程。
針對美國科技巨頭的核心業務和行為,《數字市場法案》為控制數據和平臺訪問的公司列出了一份注意事項清單,監管機構稱這些業務和行為旨在加強它們的主導地位。
為了方便用戶切換到競爭對手,兩家公司將不得不允許用戶刪除預裝的應用程序,更改默認設置,安裝第三方應用程序和應用商店,并取消訂閱核心平臺服務。
規模較小的競爭對手將被允許與占主導地位的公司自己的服務進行互操作,推廣自己的服務,并在平臺之外與客戶簽訂合同。
根據這些規定,平臺被禁止使用與他們競爭的企業的用戶數據,不能違反公平將他們的服務和產品排在競爭對手前面,或要求應用程序開發者使用他們的支付系統。
“該判決加強了委員會的力量,證實歐盟委員會可以利用反壟斷程序作為威脅,強制要求迅速遵守數字法規(也被稱為DMA),”歐洲大學研究所(European University Institute)教授Nicolas Petit表示。
豪斯菲爾德律師事務所(Hausfeld)合伙人Thomas Hoppner表示,這種雙管齊下的做法將有助于監管機構。
“如果沒有有效的反壟斷執法和有針對性的立法,谷歌的核心平臺仍是不可攻擊的,也是在線競爭過程扭曲的主要來源。這個案子只是一個開始,但卻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步。”
歐盟議員Andreas Schwab表示,這一判決突顯了《數字市場法案》的合理性。他說:“雖然這個判決來晚了許多年,但我歡迎國際刑事法院今天的決定。這個決定確認了通過具體的事前義務來禁止這種做法的必要性。”
Schwab表示:“這是谷歌在谷歌購物案的姊妹判決近一年后受到的第二次打擊,在《數字市場法案》正式簽署的同一天,我們可以肯定地宣布‘游戲結束了’。”
倫敦瑪麗女王大學教授Ioannis Kokkoris表示,委員會應該注意到法院在某一點上與自己的論點存在分歧。 “撤銷部分裁決的理由是基于提交的證據和AEC(作為有效競爭者)測試,而法院明確承認這種行為本身是濫用的。”
AEC測試允許監管機構檢查占主導地位的公司的成本和銷售價格,以確定其是否以低于成本價的價格收費。
他說:“這將成為一個很好的教訓,讓委員會在調查安裝前案件的排他性行為時,在執行《直接物業法》時需要進行評估的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