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財經報社(香港)訊 香港迎來最關鍵的週四(6月1日)加密日,即日起,香港證監會(SFC)開始接受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申領牌照,並允許零售投資者使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當局也發佈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發牌制度過渡安排通函,要求無意申領牌照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應着手以有序方式結束業務。
6月1日起,香港證監會發布的《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的指引》及《打擊洗黑錢指引》正式實施。即日起,香港證監會開始接受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申領牌照,並允許零售投資者使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臺。據瞭解,自5月25日香港證監會公佈牌照申請表格後,已有部分企業着手準備申請牌照事宜。按照虛擬資產發牌制度需申請數字資產牌照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牌照(VASP)。
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元宇宙產業委執行主任於佳寧接受採訪時表示,香港虛擬資產平臺交易監管新規的生效,一方面加強了投資者教育和風險披露,確保投資者權益得到保護;另一方面,要求交易平臺建立嚴格的監測和報告機制,以便發現和應對潛在的非法行爲。未來,香港虛擬資產交易行業將逐漸走向規範化,有望吸引更多傳統金融機構和機構投資者進入虛擬資產市場。
同時,香港證監會發布有關專爲虛擬資產交易平臺而設的全新發牌制度的過渡安排的通函,過渡安排旨在爲於2023年6月1日前正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且已準備好遵守證監會的準則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提供合理足夠的時間,以便它們申領牌照及檢視並修訂其系統與監控措施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從而符合適用的法律及監管規定。無意申領牌照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應着手以有序方式結束業務。
於2023年6月1日前正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並設有具意義且實質的業務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可在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間內,即由2023年6月1日起計首12個月內,依據不違反安排繼續於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而不會違反《打擊洗黑錢條例》下的發牌規定。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必須於2023年6月1日前已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方有資格參與過渡安排。
相比其他國家,香港在整體監管框架和實施細節上有何異同?
區塊鏈安全審計公司Beosin的BD負責人Alvin Lu指出:「香港的監管要求屬於比較全面的,Beosin針對上幣安全審計、交易所資金安全保管等給出了自己的意見。其實我們可以看到,香港證監會對科技解決方案並不熟悉,因此採取了比較保守的態度去了解了市場上的主流方案,且該機構並沒有明確表明哪種技術方案符合合規要求,這也讓它的監管更具彈性。」
香港監管部門也認識到監管和創新之間良性互動的重要性。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樑鳳儀早前就表示,「提供清晰的監管期望方能促進負責任的發展。香港全面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依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旨在提供妥善的投資者保障並管控主要風險,從而推動業界可持續地發展和支持創新。」
隨着新規6月1日正式落地,這將成爲香港加密資產經營的分水嶺,所有機構必須「持牌經營」。機構需要在6月1日之後的九個月內提出申請,得到證監會批准後方可繼續在港運營。而無意申領牌照的營運者,則應着手以有序方式結束其在香港的業務。
香港投資推廣署金融科技高級經理Terry Chan則建議稱,「虛擬資產和證券產品有着相同屬性,所以香港證券會在制定風控、資本要求和牌照等監管上參考了一些現有的證券監管框架。我建議大家在申請虛擬資產牌照的同時,也可以去申請下證券方面的牌照,原因在於某些Token會有證券屬性。」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證監會也指引中提出,香港證監會會持續的關注虛擬資產市場的發展,並根據需要對指引進行修改或者是更新。
君合香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喬喆沅律師受訪指表示:「香港證監會會根據市場的接受度和了解程度,以及行業各類型玩家的商業需求去不斷調整監管和風控等措施。比如穩定幣、金融衍生品等,其中對於衍生品,雖然證監會不允許持牌運營者就虛擬資產期貨合約或相關衍生工具進行銷售、交易或買賣,但理解業界對虛擬資產衍生工具的興趣,因此未來可能會在適當的時候有個獨立的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