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財經報社(香港)訊 山東齊魯晚報2月5日報道稱,「爲賺錢,他們盯上了虛擬貨幣USDT,」以低買高賣的方式賺取差價,一個半月,涉案金額超900萬元(單位:人民幣,下同)。日前,濰坊壽光市公安局成功破獲該起洗錢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在打擊洗錢犯罪方面再添戰果。
2月5日,山東省壽光市公安局在其微信公衆號發佈一起案件信息稱,壽光市公安局成功破獲一起洗錢案件,一犯罪團伙一個半月內辦理了17張銀行卡,在壽光各大銀行取款50餘筆,涉案金額超900萬元。目前,警方共抓獲8名犯罪嫌疑人。
2023年12月11日下午4時40分許,壽光市公安局反詐中心接到某銀行工作人員如此報案。銀行工作人員稱,有兩人到銀行取款17萬餘元,但對取錢用途表述不清、閃爍其詞,行跡很可疑。根據相關規定拒絕爲取款人取款後,兩人現場提出異議,態度囂張。
反詐中心民警根據反饋的信息查詢研判,發現取錢人所用於取現的銀行卡涉嫌電信詐騙,辦案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將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犯罪嫌疑人郎某、谷某抓獲。
據郞某交代,前段時間朋友給介紹了一樁賺錢的生意,只需提供銀行卡,通過低買高賣虛擬貨幣的方式就能賺錢。不用付出辛苦的勞動就能賺到錢,雖有所懷疑,但遊手好閒的郎某還是動了心,提供了自己名下的銀行卡卡號,和朋友一起「做生意賺錢」。
2023年12月11日,有人通知郎某其名下的銀行卡內匯入一筆17萬餘元的資金,讓其取出。郞某遂在谷某的陪同下到銀行取錢,沒想到被銀行工作人員識破。到案後,郞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表示不該貪圖小利聽信朋友的一面之詞,如今追悔莫及。
隨後,警方根據多方偵查,發現壽光本地存在以倫某、李某爲首,谷某、郎某等爲骨幹的8人洗錢團伙,並一舉將團伙成員抓獲。
經審訊,該團伙通過一款名爲「紙飛機」的境外加密聊天軟件與境外的上家聯繫,利用自己的銀行卡幫人接收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涉案資金,然後通過銀行櫃檯、ATM機等方式提取現金,線下購買虛擬貨幣USDT,將虛擬貨幣轉移給上家,以低買高賣的方式達到謀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經調查,一個半月內,該8人團伙辦理了17張銀行卡,通過壽光各大銀行取款50餘筆,涉案金額900餘萬元,獲利20多萬元。目前,8人均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021年,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及分佈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爲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壽光公安稱,「提醒廣大市民,任何虛擬幣交易均爲不合法交易,不受法律保護,虛擬幣交易過程中涉及的資金大部分爲網絡詐騙等非法所得,通過所謂倒賣虛擬幣獲利的行爲涉嫌犯罪,請廣大公民遵紀守法,遠離虛擬幣交易。同時,買賣、出租、出借銀行卡、電話卡等具有支付結算的個人賬戶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廣大市民切勿將手機卡、個人銀行卡、對公賬戶以及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買賣、租賃給他人,否則將面臨嚴重後果。如發現有人出賣、出借銀行卡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中國反洗錢法迎首次大修
中國反洗錢法修改日前獲得重要進展。2024年1月22日,李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修訂草案)》。
此前在2021年6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曾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標誌着,2007年起施行的反洗錢法將迎來首次重大修改。
此前在2017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曾發佈《關於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適合中國國情、符合國際標準的「三反」法律法規體系,建立職責清晰、權責對等、配合有力的「三反」監管協調合作機制,有效防控洗錢、恐怖融資和逃稅風險。
針對修訂草案,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參與反洗錢法修訂草案討論的專家王新表示,反洗錢法牽涉的面比較寬,修訂草案很難做到面面俱到,只能先把最爲緊迫的內容框架性地體現出來。
「當前最主要的、最緊迫的、也是最有必要上升到法律層面去解決的,就是涉及到虛擬資產的洗錢問題。」復旦大學中國反洗錢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嚴立新介紹,利用加密貨幣、虛擬資產進行洗錢逐漸成爲一個主流趨勢,但中國法律對於虛擬資產的內涵和外延缺乏清晰的定義。
中國外匯違法犯罪典型案例:藉助虛擬貨幣非法買賣外匯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號12月27日消息,中國最高檢、國家外匯局聯合發佈懲治涉外匯違法犯罪典型案例。
該批典型案例共8件,主要涉及跨境對敲型非法買賣外匯案件,分別是:趙某等人非法經營案,郭某釗等人非法經營、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鄭某東等人騙購外匯案,徐某悅等人非法經營案,李某傑非法經營案,章某虎、章某嫺非法經營案,王某良等人非法經營案,張某羣、吳某銳等人非法經營、騙取出口退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案例對解決檢察辦案中指控證明犯罪難題具有重要指導意義。例如,正確把握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進一步提高引導取證、證據審查能力,以查清境內資金流向爲重點,緊盯關聯賬戶,全面審查銀行流水、通訊記錄等客觀證據,結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等言辭證據,在關聯比對分析的基礎上還原非法買賣外匯行爲模式,準確認定案件事實。
據悉,當前中國外匯違法犯罪呈現新的趨勢和特點:
一是資金跨境轉移更加隱蔽。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更多采取跨境「對敲」模式,境內劃轉人民幣,境外劃轉外匯,境內外資金獨立循環,有意逃避監管視線。
二是資金交易更加快速龐雜。銀行卡、POS機、網絡支付等支付結算工具便捷、高效,不法分子在全國範圍內多銀行、多層賬戶間清洗、分散、聚合資金,虛擬貨幣等新型支付手段更增加了資金劃轉的隱匿性。
三是非法信息發佈傳播「社交媒體化」。社交網絡、直播平臺充斥大量信息,境外網站、聊天軟件提供私密交流工具,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和私密聯絡發佈非法資金兌換招攬廣告,對接非法交易,被打擊封堵後,在極短時間內更換網址捲土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