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1月3日 - 2017年中國個人5萬美元年度購匯額度仍維持不變,但銀行細化了購匯流程,強調個人購匯不得用於境外購房等資本項下用途,違反者將列入“關注名單”管理,其當年及之後兩年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度,並將依法移送反洗錢調查。
中國工商銀行網銀平台的《個人購匯申請書》警示,境內個人辦理購匯業務時,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國家外管局相關負責人對人民網表示,個人購匯用於海外購房並非新政策,個人海外購房及投資屬於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一直以來都不能做。
申請書還警示,申請購匯者不得虛假申報個人購匯信息;不得提供不實的證明材料;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額度協助他人購匯;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額度實施分拆購匯;不得參與洗錢、逃稅、地下錢莊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申請書並指出,個人購匯實行便利化額度(年度總額)管理,應當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基礎,如實申報購匯信息。
對於違反規定辦理個人購匯業務的,外匯管理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八條等予以行政處罰,相關信息依法納入個人征信記錄。
國家外管局周六晚間表示,近日對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進行完善,細化申報內容,強化銀行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責任,但不涉及個人外匯管理政策調整,個人年度購匯便利化額度沒有變化。
人民日報海外版周二針對金融機構大額交易新規表示,新規不應被過度解讀;中國居民個人年度購匯便利化額度並沒有變化,而且中國宏觀經濟、貨幣政策、貿易順差、外資吸引力等基本面也決定了中國沒必要“惜匯如金”。
(發稿 張金棟; 審校 林高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