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已就康寧公司(Corning Incorporated)提出的一系列承諾開放公眾評論,這些承諾旨在緩解其在鹼鋁硅酸鹽玻璃供應方面的競爭行為所引發的擔憂。鹼鋁硅酸鹽玻璃是一種耐用材料,主要用於電子設備屏幕。康寧以其"大猩猩玻璃"(Gorilla Glass)品牌聞名,是這種玻璃的全球領先生產商,其中包括鋰鋁硅酸鹽(LAS Glass)和鈉鋁硅酸鹽(NAS Glass)變體。
委員會於2024年11月6日啟動的調查,審查了康寧可能存在的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其與手機製造商和玻璃加工公司簽訂反競爭獨家供應合同的可能性。初步調查結果表明,康寧可能濫用其市場地位,違反《歐洲聯盟運作條約》第102條,限制了競爭對手進入鹼鋁硅酸鹽玻璃市場的機會,這可能導致更高的價格、消費者選擇減少以及創新受阻。
作為回應,康寧提出了一系列承諾,包括取消與原始設備製造商(OEM)和加工商簽訂的鹼鋁硅酸鹽玻璃供應合同中的獨家條款。此外,康寧承諾不會要求歐洲經濟區內的OEM購買固定數量的玻璃,也不會提供與此類條件相關的價格優惠。對於歐洲經濟區外的OEM以及LAS Glass和Clear Glass Ceramics的綜合需求,康寧將要求限制在其需求的最高50%,並且不會提供有條件的價格優惠。
此外,康寧同意不強制要求加工商從其處採購超過50%的NAS Glass、LAS Glass和Clear Glass Ceramics需求,也不會使用合同處罰來執行這一上限。在專利執法方面,康寧承諾僅基於侵權而非違約提起法律訴訟,並避免使用合同機制來加強專利主張。
這些適用於全球的提議計劃有效期為九年,並將由一名監督受託人監督遵守情況並向委員會報告。康寧還將以英文和中文向主要利益相關者傳達這些承諾。
從承諾摘要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之日起,利益相關方有六週時間提交意見。完整的承諾文本和相關通知將在委員會的競爭網站上公開。
委員會的最終決定將取決於市場對康寧承諾充分性的測試結果,可能會使這些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而無需得出康寧違反歐盟反壟斷法的結論。然而,如果未能遵守承諾,可能會導致高達康寧全球營業額10%的罰款。更多詳情可在委員會競爭網站上查看,案件編號為AT.40728。
此文章由人工智能協助翻譯。更多資訊,請參閱我們的使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