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宣布對國際科技公司提供的數位服務徵收12%的增值稅(VAT),此舉旨在為這些全球企業與本地企業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這項稅收將影響主要科技公司,如Amazon (NASDAQ:AMZN)、Netflix (NASDAQ:NFLX)、Disney和Alphabet (NASDAQ:GOOGL)。
這項立法於週三由菲律賓總統費迪南德·馬科斯簽署成法,針對非居民數位服務提供商,包括串流服務和線上搜尋引擎。菲律賓國家稅務局局長Romeo Lumagui強調了公平競爭的目標,表示:"這將促進在菲律賓從消費者獲利的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將產生更好的產品和服務。"
此前,只有國內數位服務提供商需要支付12%的增值稅。這項稅收政策的變化是政府尋求從數位經濟中獲得額外收入的舉措。預計從2025年到2029年,這項增值稅可能帶來約1050億菲律賓比索(19億美元)的收入。
總統通訊辦公室透露,這些資金的5%將用於支持菲律賓創意產業的項目。同時,教育和公共利益服務將免除這項稅收。
這項稅收的徵收基於國內數位服務的消費,表明如果外國公司的服務在菲律賓境內使用,則被視為在菲律賓提供服務。
當被要求評論時,Netflix的亞太地區發言人表示目前沒有可以分享的聲明。Disney、Google和Amazon尚未回應評論請求。
這一監管變化反映了東南亞地區的更廣泛趨勢,特別是在疫情期間數位服務使用激增後,科技巨頭正面臨更嚴格的稅收制度。
報導時的匯率為1美元兌56.15菲律賓比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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