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正乾金融控股(01152)發佈公告,於2024年10月18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債權人(Rosy Benefit、日晟及鄭利忠先生)訂立清償協議,本公司有條件同意將結欠債權人的未償還債務資本化,而債權人有條件同意認購及本公司有條件同意向債權人發行本金總額爲9153.42萬港元的可換股債券。
可換股債券下的45.77億股換股股份將根據特別授權配發及發行,而該授權須待獨立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方可作實。假設於本公佈日期至完成期間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並無變動,則換股股份於配發及發行後,將相當於本公司於本公佈日期現有已發行股本約466.06%;及經配發及發行換股股份擴大後的已發行股本約82.34%。每股換股股份0.02港元較於清償協議日期在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0.0750港元折讓約73.33%。
在與債權人磋商時,董事曾考慮其他替代融資方法以清償未償還債務。就債務融資而言,考慮到欠缺抵押品以作任何潛在債務融資的安排,董事認爲本集團自金融機構取得進一步債務融資以清償未償還債務並不可行。當前債務市場相對高的利率環境亦將增加本集團的利息負擔。
就股本集資而言,鑑於未償還債務金額龐大、股市氣氛不確定及經濟環境不明朗,難以促使包銷商以合理的包銷費用進行供股或配售,或促使配售代理進行股份配售,或有能力籌集足夠資金清償未償還債務。儘管配發及發行換股股份將對現有股東的持股權益產生攤薄影響,惟考慮到未償還債務的資本化可解除未償還債務的清償責任;及換股股份一經配發及發行,將全數確認爲本公司的權益,從而擴大資本基礎,並相應加強本集團的財務狀況。
與債務融資相比,債務重組將使本公司避免進一步的融資成本。因此,在本公司可供選擇的可能替代方法中,本公司認爲債務重組對本公司而言是適當且具成本效益的方法。因此,董事(不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彼等將於考慮獨立財務顧問的意見後提供意見)認爲,儘可能保留流動資金以維持本集團業務營運及發展所需財務及流動資金狀況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因此,爲避免債權人針對本公司提出清盤呈請的風險,本公司認爲,債務重組爲本集團提供寶貴機會,可在毋須動用本公司現有財務資源及對本集團現金流狀況施加壓力的情況下悉數清償未償還債務。
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股份自2025年1月9日上午9時正起於聯交所恢復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