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道氏技術(300409.SZ)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廣東道氏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榮繼華、張翼、胡東傑、吳楠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廣東道氏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榮繼華、張翼、胡東傑、吳楠:根據《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規則》(證監會公告〔2022〕21號)等規定,我局對廣東道氏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道氏技術或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爲:一、募集資金使用及管理不規範。二、預付款項信息披露不準確。
道氏技術董事長榮繼華、總經理張翼、財務總監胡東傑、董事會祕書吳楠,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行爲負有主要責任。其中,榮繼華、張翼、胡東傑對公司上述所有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吳楠對公司上述第一項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廣東道氏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榮繼華、張翼、胡東傑、吳楠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應認真吸取教訓,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整改,杜絕此類違規行爲再次發生,並於收到本決定書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告,並抄報深圳證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