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恆久(002808.SZ)發佈公告,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蘇證監罰字[2024]16號)。
江蘇證監局擬決定:一、對蘇州恆久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八百萬元罰款;二、對餘榮清給予警告,並處以一千萬元罰款,其中以董事長、總經理身份處以四百萬元罰款,以實際控制人身份處以六百萬元罰款;三、對林章威給予警告,並處以四百萬元罰款;四、對馮芬蘭給予警告,並處以三百五十萬元罰款。
當事人餘榮清作爲恆久科技董事長、總經理和實際控制人,知悉閩保信息2020年和2021年的財務造假行爲,隱瞞相關事項導致公司發生信息披露違法行爲,違法行爲情節嚴重,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第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第四條、第五條,《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85號)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五條和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擬對餘榮清採取5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當事人林章威作爲時任閩保信息總經理,主導、策劃、指揮、實施了閩保信息系統性財務造假行爲,導致公司發生信息披露違法行爲,違法行爲情節嚴重,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第三條第七項、第四條、第五條,《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85號)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五條和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擬對林章威採取3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