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凱龍高科(300912.SZ)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臧志成先生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下發的《江蘇證監局關於對臧志成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公告顯示,2017年12月19日臧志成與孫巧妹簽訂《股份代持協議書》,約定將臧志成持有的凱龍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9334萬股股份轉讓給孫巧妹,並以臧志成的名義爲孫巧妹代持上述股份。臧志成作爲凱龍高科的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未如實向公司告知上述持股信息變動情況,導致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以及2020年上市至今的定期報告中關於臧志成的持股信息披露不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