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大恆科技(600288.SH)公告,公司於2024年12月2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簡稱“北京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大恆新紀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及對嚴宏深、謝燕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大恆新紀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嚴宏深、謝燕:經查,大恆新紀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1、信息披露不及時。一是未及時披露子公司簽訂的重大協議。二是未審議及披露轉讓北京大恆創新技術有限公司股權及財務資助事項。2、信息披露不準確。2023年年報原材料和庫存商品存貨跌價準備、其他應收款款項性質披露有誤。3、財務覈算不準確。一是收入覈算不準確,部分項目未能恰當識別單項履約義務或跨期確認收入。二是因賬齡、庫齡等統計不準確,導致2023年應收賬款、合同資產、存貨減值不準確。三是用於出租的固定資產折舊分攤不準確,導致2023年其他營業成本和期間費用分配不準確。四是商譽資產組賬面價值測算有誤。五是部分歷史年度小額收入未入賬、採購成本與銷售費用劃分不準確。4、內控缺陷。個別項目先發貨後補銷售出庫手續,生產領料審批不規範或未留存相關記錄、存在未能按照內部採購控制程序進行供應商管理及採購比價的情況。
我局決定對大恆科技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對主要責任人嚴宏深、謝燕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公司及所有董監高應高度重視,規範財務會計覈算,不斷提高信息披露水平。你公司及有關責任人應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完成整改並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