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東園(002310.SZ)發佈公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一中院”或“法院”)於2024年12月23日裁定批准《北京東方園林環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並終止公司重整程序。
公告稱,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計劃後,公司進入重整計劃執行階段,公司負責執行重整計劃,管理人負責監督重整計劃的執行。若公司順利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於化解公司債務風險,優化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提升公司的持續經營及盈利能力,幫助公司恢復健康發展狀態,將會對公司2024年度相關財務數據產生重要影響,具體以經審計的年度報告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