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交大昂立(600530.SH)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12月2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24]383號)。
據悉公司存在以下違規事項:1.公司2016年、2018年年度報告中高管報酬披露不實。2.因對2022年度審計報告初步審計意見存在異議,2023年4月,在未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的情況下,公司管理層擅自以公司名義向公司聘任的2022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機構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發送《解除相關業務約定書的通知》。3.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迫溯調整的公告》,對2011年度至2021年度及2022年度各季度相關財務報表進行了追溯調整,更正金額及比例較大,反映出公司存在會計覈算不規範、信息披露不真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