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港華智慧能源(01083)發佈公告,爲配合首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設立,賣方(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於2024年12月3日訂立如下協議:與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管理人訂立特殊目的公司轉讓協議,將其於特殊目的公司(一家投資控股公司)的100%股權出售予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管理人,代價爲人民幣170萬元;及與特殊目的公司訂立項目公司轉讓協議,於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管理人根據特殊目的公司轉讓協議收購特殊目的公司後,按項目公司轉讓代價,將於項目公司(主要於中國從事屋頂光伏發電及儲能電站項目業務)的100%股權及項目公司欠賣方的貸款出售予特殊目的公司。
於2024年12月3日,賣方與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管理人訂立認購協議,賣方須認購金額爲人民幣3800萬元(相當於根據首批次發行所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的本金總額約7.4%)的權益B級資產支持證券,而認購價相等於該金額。
於2024年12月3日,本集團亦訂立首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協議以支持並獲取有關首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若干權利。
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爲首個以收購一間在聯交所上市公司的屋頂光伏發電及儲能電站資產而設立的資產支持證券計劃。此將有助於本集團進入中國資本市場,繼而擴大本集團的融資渠道。本集團現時的太陽能光伏及儲能電站資產可以透過證券化以提高其流動性。透過認購權益B級資產支持證券,本集團將保留於項目公司的權益,以繼續享有其所產生的溢利。
本公司擬將出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作投資於屋頂光伏發電及儲能電站項目,償還銀行借款,以及作爲本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