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龍建股份(600853.SH)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龍建路橋股份有限公司、尚雲龍、田玉龍、寧長遠、趙紅革、於海軍、閆澤瀅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龍建路橋股份有限公司、尚雲龍、田玉龍、寧長遠、趙紅革、於海軍、閆澤瀅:經查,龍建路橋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30100606102976R,以下簡稱龍建股份或公司)於2023年12月13日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將公司與貴州鑫泰和勞務有限公司(簡稱:鑫泰和)因勞務分包糾紛形成的應收款項減值計提情況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公司原會計處理不審慎,會計差錯更正依據不充分,導致相應年度財務報表信息披露不準確。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龍建路橋股份有限公司、尚雲龍、田玉龍、寧長遠、趙紅革、於海軍、閆澤瀅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及相關人員應當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規範運作水平,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保證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並於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