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至正股份(603991.SH)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了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送達的開庭傳票。根據民事起訴狀,公司原實際控制人及時任董事長侯海良與公司、原告潘徵鵬於2020年4月11日簽訂了《還款及擔保三方協議》,公司爲該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侯海良僅履行了部分還款義務,剩餘部分未歸還。原告將侯海良、公司訴至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訴訟請求償還剩餘借款本金793.87萬元及利息160萬元人民幣,並支付相關訴訟費用。
經查詢公司檔案,公司檔案中既沒有案件所提及的《還款及擔保三方協議》原件或複印件,也沒有涉及上述借款擔保事項公司用印記錄。經查詢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股東大會會議存檔資料,也未曾審議過涉及上述擔保案件所提及的相關議案。上述事項未經公司內部審批手續、未經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系在原實際控制人侯海良控制時期、第二屆董事會治理下,以公司名義進行的違規擔保。
截至目前,侯海良已與原告經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和解協議,並已支付和解款項,雙方之間債權債務已終結,原告已向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遞交撤訴申請。公司對原告的違規擔保情形已經消除。公司在本次案件中無需承擔責任,預計對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沒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