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保利置業集團(00119)發佈公告,於2024年10月31日,該公司、保利香港、保澳及Active Success與原告人(Best Attitude、蕭德雄先生及史鐵生先生)訂立和解協議,各方同意(其中包括)根據和解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解決法律程序。和解協議即時生效。
各方同意,考慮和解協議所載的相互解除、承諾、契諾、聲明及保證,原告人同意以購買價(39.51億港元)購買和被告人同意向Power Wheel出售Active Success的全部已發行股本,以完全和最終解決法律程序。
董事會認爲,該公司與原告人訂立和解協議符合該公司及股東整體的最佳利益。儘管基於所徵尋的意見,董事會認爲該公司擁有針對原告人的良好可爭辯論點,但和解可避免訴訟歷時數年的風險及後續的執行風險。
此外,董事會認爲,該物業的現值爲零,因此繼續持有該物業30%權益並無價值。董事會認爲該物業的現值爲零,理由如下。該物業位於澳門路環石排灣馬路、陸軍路及路環高頂馬路交匯處。根據從澳門物業登記局獲得的物業登記證明,一塊土地編號6150的土地歸屬於項目公司所有。澳門一審法院認爲該物業並非在澳門物業登記局登記的第6150號土地。此外,根據澳門一審法院的裁決,澳門政府對該物業的收回被視爲合法有效。最後,和解可令該公司節省法律成本及管理層時間和資源並專注於發展主要業務。
該物業沒有在集團財務報表中減值爲零,因爲該公司已從原告人收到的按金足以支付該公司的收購成本,因此該公司沒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