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佳源服務(01153)發佈公告,於2024年9月5日,接管人及買方(VCL)訂立買賣協議,據此接管人已同意出售,而買方已同意收購銷售股份(佔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公司已發行股本約73.56%),總代價爲9900萬港元,即每股銷售股份0.22港元,當中並無產權負擔並連同有關銷售股份所附的一切權利,包括記錄日期(爲完成日期當日或之後)就銷售股份所宣派、作出、分派或支付的一切及任何股息、分派及其他權利。
買方根據抵銷契約以等額基準,通過應用及抵銷金額爲9900萬港元的部份未償還債務,於完成日期抵銷及支付總金額爲9900萬港元的代價。完成已於買賣協議日期(即2024年9月5日)進行。
緊接完成前,聯席要約人(Linkto及VCL的統稱)及彼等任何一方的一致行動人士以擔保權益持有人身份,於4.5億股股份中擁有權益。緊隨完成後及於本聯合公告日期,聯席要約人及彼等任何一方的一致行動人士於4.5億股股份中擁有權益,約佔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73.56%。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1,聯席要約人因此須對全部已發行股份(已由聯席要約人及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動人士擁有或同意收購的股份除外)作出強制無條件現金要約。
於本聯合公告日期的已發行股份數目爲6.12億股,當中4.5億股股份由聯席要約人及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動人士持有(約佔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 73.56%),而公司並無任何發行在外的股份、可轉換或可交換爲股份或其他相關證券(定義見收購守則規則22註釋4)的購股權、認股權證或衍生工具,亦無訂立任何發行有關股份、可轉換或可交換爲股份的購股權、衍生工具、認股權證或證券的協議。
VCL將爲及代表聯席要約人按以下基準作出要約:
要約價每股要約股份0.22港元與買方根據買賣協議就每股銷售股份應付的價格相同,較股份於10月25日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0.275港元折讓約20.0%;根據於本聯合公告日期的6.12億股已發行股份計算(不包括買方於緊隨完成後持有的4.5億股股份),要約將涉及共1.62億股股份。假設於提出要約前公司的已發行股本並無變動且要約獲全面接納,按要約價每股要約股份0.22港元計算,要約的總代價將爲3557.6萬港元。
完成後,聯席要約人成爲公司的控股股東並擁有公司約73.56%的已發行股本。要約完成後,集團主營業務繼續的同時,聯席要約人將協助集團審查其現有能力及資源,以制定詳細的業務計劃及戰略,或開發新商機。聯席要約人將繼續不時審查集團的業務運營及財務狀況,以爲集團制定可持續的業務計劃及戰略。聯席要約人無意對集團現有業務作出重大變動。聯席要約人的意向是維持公司的現有主要業務,於本聯合公告日期,未有發現任何投資或商機,且聯席要約人未就向集團注入任何資產或業務訂立任何協議、安排、諒解或協商。
視乎集團未來業務營運及發展需要,聯席要約人將不斷檢討集團的僱傭架構,以不時滿足集團的需求。聯席要約人無意(i)終止集團任何員工(並非公司的董事)的聘用;或(ii)重新部署公司固定資產(於其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所作出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