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9月23日,香港證監會因長雄證券有限公司前負責人員兼董事張健違反香港證監會《操守準則》及《保薦人指引》而暫時吊銷其牌照,爲期九個月,由2024年9月17日起至 2025年6月16日止。於2016年至2018年期間,張健是保薦人主要人員,負責監督由長雄作爲保薦人的某項上市申請的執行工作。
香港證監會發現,張健沒有履行其作爲長雄保薦人主要人員、負責人員兼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原因是他沒有以適當的技能、小心審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處理有關的上市申請,也沒有勤勉盡責地監督其下屬執行長雄的保薦人工作以及沒有確保長雄維持適當的操守標準。
香港證監會在釐定上述處分時,已考慮到張健在解決香港證監會提出的關注事項方面表現合作,以及他過往並無遭到證監會紀律處分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