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紛美包裝(00468)發佈公告,於2024年8月21日,公司董事會接獲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日期爲2024年8月20日的書面要求。根據要求通知,該要求是由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景豐控股有限公司(“要求股東”)實益擁有的公司3.77億股股份(於本公告日期,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約26.80%,即附帶權利可於公司股東大會投票的不少於公司已繳足資本的十分之一)的名義持有人的身份提出。根據要求通知,要求股東已要求公司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並向公司股東發出召開該股東特別大會的通告,以考慮及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爲普通決議案(“宣稱要求”):
(1) 動議委任蔡琛誠先生爲公司非執行董事,於本決議案通過後即時生效。
(2) 動議委任高頌妍女士爲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於本決議案通過後即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