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港交所(00388.HK)進行了一系列上市制度改革,從而大大激發了香港市場的活力,使港交所成為一個備受新經濟公司青睐的上市平台。
在今日(7月25日)舉辦的「香港交易所未來科技峰會2024」上,港交所CEO陳翊庭、聯席營運總監兼市場主管姚嘉仁、董事總經理兼市場拓展聯席主管鮑海潔等高層均現身論壇。
陳翊庭在會上表示,「作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核心基礎設施,港交所將持續拓展和優化互聯互通機制,推動多項市場制度改革,不斷進行產品和服務創新,更好地發揮香港連接中國與世界的門戶作用。」
她透露,港交所正在與滬深交易所就REITs納入滬深港通、引入大宗交易機制以及人民幣櫃台納入港股通交易等優化措施進行緊密合作,希望可以儘快落實,為境内外投資者提供更多投資選擇和便利。
在吸引企業在港上市方面,陳翊庭相信内地企業赴港上市申請的備案提速是值得期待的。
為了吸引更多内地新經濟企業赴港上市,鮑海潔透露出港交所最新的上市規則變動。鮑海潔稱,不管一家公司是什麽屬性,如果公司達不到港交所第八章關於財務收入或其他上市標準,那18C是可選路徑。她指出,符合18C規則的企業在香港資本市場的投資群體並沒有不同之處,仍是面向整個資本市場的投資人,這是與A股存在區别的地方。
據悉,港交所第八章上市資格中的一個重要要求,是新申請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收益和股東應佔盈利分别不得低於5億港元及3,500萬港元。
而第18C章是港交所於2023年3月末新增的一個章節,旨在為特專科技公司提供新的上市途徑,這些公司涉及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硬件及軟件、先進材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及新食品及農業技術五大特專科技行業,涵蓋了熱門的人工智能、半導體等前沿行業。
第18C章的上市規則門檻明顯低於第八章,其最大的亮點在於對於企業沒有盈利要求,且收益要求也明顯低於第八章。
第18C章上市規則要求,申請上市的已商業化公司上市時市值不得低於60億港元,且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收益至少為2.5億港元;未商業化公司上市時市值不得低於100億港元。
值得一提的是,第18C章上市規則出爐一年多後,港交所終於在今年6月迎來第一家18C章上市公司晶泰科技(02228.HK)。
第18C章的設立,主要為未商業化,或處於商業化初期的科技型創業企業打開上市大門,使它們能夠加速推進技術創新和產品開發的步伐。此次晶泰科技成功上市後,預計未來將有更多企業按第18C章規則登陸港股市場。
近日,姚嘉仁表示,18C規則覆蓋的五大特專科技行業,大都符合新質生產力的行業,未來在港交所可能會看到更多這類企業的上市。
近幾年,新經濟企業成為港交所新股市場的主力軍,對活躍港股市場起到積極作用。陳翊庭在會上透露,「自2018年改革以來至今,新經濟企業貢獻了香港新股市場65%的集資額。」「港交所上月已迎來首只18C企業,目前仍有很多18C企業正在籌備。」
陳翊庭稱,港交所截至昨日(7月24日)正處理106宗新上市申請,今年以來香港已有40只新股上市,新股市場已有復蘇迹象。
陳翊庭還表示,為鞏固全球競爭力,港交所將於今年9月23日起實施新安排,證券市場在惡劣天氣下不停市,維持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