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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等部門印發《關於加強商務和金融協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貿易和投資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發布 2024-7-12 下午04:41
© Reuters. 商務部等部門印發《關於加強商務和金融協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貿易和投資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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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獲悉,7月12日,商務部等部門印發《關於加強商務和金融協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貿易和投資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意見》圍繞穩外貿、穩外資、深化“一帶一路”經貿合作和對外投資合作等重點領域和促融資、防風險、優服務等關鍵環節,提出5方面11條政策措施。一是推動外貿質升量穩,優化外貿綜合金融服務。二是促進外資穩量提質,加強外資金融服務保障。三是深化“一帶一路”經貿合作和對外投資合作,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服務。四是便利跨境貿易和投資發展,優化支付結算環境。五是做好跨境貿易、投資與金融風險防控,守牢安全底線。

原文如下:

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國家外匯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商務和金融協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貿易和投資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近日,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國家外匯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商務和金融協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貿易和投資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導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金融監管局、外匯局及金融機構加強協作聯動,形成支持跨境貿易和投資高質量發展的更大合力。

《意見》圍繞穩外貿、穩外資、深化“一帶一路”經貿合作和對外投資合作等重點領域和促融資、防風險、優服務等關鍵環節,提出5方面11條政策措施。一是推動外貿質升量穩,優化外貿綜合金融服務。二是促進外資穩量提質,加強外資金融服務保障。三是深化“一帶一路”經貿合作和對外投資合作,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服務。四是便利跨境貿易和投資發展,優化支付結算環境。五是做好跨境貿易、投資與金融風險防控,守牢安全底線。

《意見》強調,要完善對接合作,加強商務與金融系統常態化溝通交流,做深做實“總對總”“分對分”合作;要做好落地實施,鼓勵各地方、金融機構結合實際細化支持舉措,強化政策協同,放大組合效應;要加強跟蹤監測,及時共享進展情況,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

關於加強商務和金融協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貿易和投資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商財函〔2024〕321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分行;各金融監管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分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

跨境貿易和投資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力量,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支撐。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商務和金融協同,形成支持跨境貿易和投資高質量發展的更大合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經濟和金融一盤棋思想,深化商務和金融系統協作,堅持聚焦穩外貿、穩外資、深化“一帶一路”經貿合作和對外投資合作等重點領域,以及促融資、防風險、優服務等關鍵環節,推動跨境貿易、投資與金融深度融合互促發展,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協力提升開放條件下風險防控能力,堅持因地制宜,探索有效經驗和做法,形成更大工作合力,爲跨境貿易和投資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撐,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更大貢獻。

二、推動外貿質升量穩,優化外貿綜合金融服務

(一)推動貨物貿易優化升級。推動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幫助外貿企業深耕傳統市場,開拓多元化市場,發掘培養新的出口增長點。鼓勵銀行機構豐富完善信貸產品服務,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給予更多支持。支持保險機構優化承保理賠條件,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鼓勵銀行保險機構深化合作,積極發展保單融資。推動商業性保險機構聚焦進出口重點環節,完善保險和理賠服務。引導地方創新方式放大社會資本投入,支持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優質農產品等進口。支持銀行保險機構爲符合條件的邊境貿易相關主體提供金融服務,促進邊境貿易創新發展。

(二)加快培育外貿新動能。指導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圍繞新動能新優勢,提供更多供採對接、市場推介、品牌培育、標準合作等公共產品服務。聚焦外貿供應鏈國際合作,協力拓展供應鏈金融和產業鏈承保。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基於真實可信的訂單流、物流、資金流等數據要素,爲跨境電商、海外倉企業提供優質金融服務。依據相關規定使用真實合規的電子貿易單據,提升金融服務質效。推動涉碳經貿規則國際磋商,鼓勵金融機構推出更多符合綠色貿易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三)大力發展服務貿易和數字貿易。指導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加快推動服務貿易、數字貿易創新發展,加快旅行、運輸等重點領域外向型發展和服務外包轉型升級,支持進口研發設計、節能環保等優質服務。充分發揮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引導基金作用,進一步帶動社會資本投資。適應貿易數字化發展需要,積極開展知識產權、商標權、科技成果等無形資產質押融資服務,探索將更多數據要素納入承保評審服務。依託國家服務貿易和數字貿易創新平臺建設,推動銀行保險機構與平臺內企業高效對接。

三、促進外資穩量提質,加強外資金融服務保障

(四)優化外商投資環境。推動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紮實落實放寬外資准入各項政策,着力打造“投資中國”品牌,在境內外開展重點投資促進活動,加大對“專精特新”“隱形冠軍”及供應鏈關鍵企業招引力度,推動外資標誌性項目落地。充分發揮外貿外資協調服務機制作用,辦好外資企業圓桌會議,做好問題訴求收集辦理,着力提升外資企業獲得感滿意度。鼓勵銀行保險機構發揮國際化、專業化優勢,積極參與境內外招商引資活動,加強同外資企業對接合作,提供更加多樣化專業性金融服務。

(五)提升開放平臺效能。指導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深入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深化優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範,推動國家級經開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依託自貿試驗區等開放平臺,在貿易、投資、金融等領域推出一批集成性、引領性的改革創新舉措,深入推進制度型開放。搭建更多東部和中西部、東北地區國家級經開區對接合作平臺,提高邊(跨)境經濟合作區發展質量,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做好服務對接,支持產業在國內梯度轉移。高質量辦好進博會、廣交會、服貿會、投洽會、數貿會等重大展會,爲銀行保險機構深度參與展會活動提供更多支持和便利,加大金融產品推介,擴大與參展企業合作。

四、深化“一帶一路”經貿合作和對外投資合作,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服務

(六)深化“一帶一路”經貿合作。按照共建“一帶一路” 總體部署,指導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統籌推進重大標誌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項目,推動“絲路電商”合作先行區、“兩國雙園”、境外經貿合作區等建設。依託與“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多雙邊經貿合作機制,鼓勵金融機構深度參與,強化貿易暢通與資金融通聯動。完善商務主管部門與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多層次對接合作。引導絲路基金等按市場化原則擴大對“一帶一路”共建國家投融資規模。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通過聯合融資、銀團貸款、風險分擔等方式開展國際業務合作,拓寬多元化融資渠道。

(七)創新對外投資合作。推動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引導重點產業合理有序跨境佈局。支持銀行保險機構結合自身定位和發展需要,優化完善境外網絡佈局。推動保險機構完善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保險服務。積極拓展再保險業務,探索有效聯保機制。

五、便利跨境貿易和投資發展,優化支付結算環境

(八)優化跨境人民幣服務。指導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依託真實貿易和投資需求,推動提升便利化水平,優化跨境貿易和投資領域人民幣服務。引導銀行機構持續優化跨境人民幣融資和結算產品,對有實際需求的境外企業優先採用人民幣貸款,更好滿足重點領域跨境人民幣使用需求。

(九)幫助企業應對匯率風險。推動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深入開展培訓宣介活動,引導企業樹立匯率風險中性理念,提升主動管理匯率風險能力。支持銀行機構優化匯率避險服務,研究豐富小幣種套期保值工具。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推動政銀企擔多方聯動,幫助中小微企業降低外匯套期保值成本。鼓勵保險機構發揮在資信調查、國別風險研究等方面優勢,爲企業識別境外客戶風險提供更加有力支持。

六、做好跨境貿易、投資與金融風險防控,守牢安全底線

(十)積極穩妥應對外部環境風險。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密切跟蹤國際貿易救濟領域及其他貿易限制措施動向,積極防範和應對對我濫用相關措施風險。做好貿易政策合規評估,確保相關政策符合世貿組織規則和我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加強對外投資合作項目風險防控。支持駐外使領館經商機構發揮作用,及時向中資企業和金融機構提供信息服務和業務指導。

(十一)加強全流程風險管控。對於跨境貿易,銀行保險機構應結合企業歷史貿易記錄合規情況和貿易單證,加強貿易背景真實性審覈,嚴防虛假貿易。對於技術進出口環節,銀行機構應加強對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證書或許可證的核驗。對於對外投資合作項目,銀行保險機構應密切關注項目建設和經營情況,完善風控相關規章流程,妥善防範各類風險。七、強化商務與金融系統合力,推動各項舉措落實落地

(十二)完善對接合作。加強商務與金融系統常態化溝通交流,做深做實商務主管部門與金融機構“總對總”“分對分”合作。推動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加強商務領域融資需求收集整理,主動與金融機構共享。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開展業務,積極滿足合理融資需求。

(十三)做好落地實施。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細化落實舉措,因地制宜探索有效經驗做法。鼓勵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在保障數據安全前提下,加強數據互聯互通共享,爲銀行保險機構提供有力信息支撐。鼓勵金融機構結合自身業務發展,推出支持跨境貿易和投資高質量發展的具體行動方案和產品服務。

(十四)加強跟蹤監測。各地商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金融監管局、外匯局和金融機構要加強對金融支持跨境貿易和投資高質量發展工作情況的統計監測和跟蹤分析,及時共享進展情況,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營造良好發展氛圍。

商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24年7月7日

本文編選自商務部,智通財經編輯:陳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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