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興民智通(002355.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7月8日收到公司股東通知,公司股東高赫男先生分別與股東姜開學先生、崔積旺先生、鄒志強先生簽訂了《表決權委託協議》,並且構成一致行動關係。
姜開學先生、崔積旺先生、鄒志強先生分別將其直接持有的合計3092.5萬股公司股份所對應的股東表決權不可撤銷地全權委託給高赫男先生行使,並且構成一致行動關係。委託期限爲18個月,該等委託具有唯一性及排他性。本次委託生效後,姜開學先生、崔積旺先生、鄒志強先生擁有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數量爲0股;高赫男先生通過《表決權委託協議》擁有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數量爲3092.5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98%。《表決權委託協議》簽署後,高赫男先生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0.5萬股,佔總股數比例0.52%,但合計享有5.50%的股份表決權。
本次表決權委託協議的簽署與執行可能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由於高赫男先生爲公司董事長,構成管理層收購,尚需履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的管理層收購相關程序,不觸及要約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