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新湖中寶(600208.SH)發佈公告,近日有媒體發佈報道文章涉及浙江新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湖集團”)的“華鑫信託·新湖集團單一資金信託”的兌付安排等事項。爲迴應市場關切,公司做如下澄清說明:
1、上述信託產品非公司設立的產品。其底層資產不涉及公司,其資金也未投入公司,公司也未投資該產品。上述信託產品的後續兌付安排與公司無關,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也不會對公司的財務報表產生影響。
2、華鑫信託·新湖集團單一資金信託,自2012年成立以來,每年開放申請,按期兌付本息,延續至今。現華鑫信託與新湖集團協商,將信託計劃原狀返還。基於此,目前新湖集團正與投資者協商兌付事宜。
3、2024年6月6日,新湖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向衢州智寶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衢州智寶”)協議轉讓公司股份事項已完成。目前,衢州國資出資的衢州智寶及其關聯人合計持有本公司28.54%的股份,系公司第一大股東,其中衢州智寶直接持有公司18.43%的股份,衢州市新安財通智造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直接持有公司10.11%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