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週一表示,蘋果(AAPL.US)應用商店規則違反了歐盟科技規則,因爲其阻止了應用程序開發者引導消費者選擇替代產品。這一指控可能導致蘋果面臨鉅額罰款。
作爲歐盟反壟斷和科技監管機構的歐盟委員會表示,在3月份展開調查後,已向蘋果發送了初步調查結果。
這是歐盟委員會根據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數字市場法案》(DMA)提出的首次指控,該法案旨在遏制大型科技公司的權力,並確保規模較小的競爭對手有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歐盟委員會將在明年3月之前做出最終決定。
歐盟反壟斷專員Margrethe Vestager提到了蘋果新條款的問題。
她在一次會議上表示:“就目前而言,我們認爲這些新條款不允許應用程序開發者與最終用戶自由溝通,也不允許他們簽訂合同。”
歐盟委員會還批評了蘋果通過應用商店幫助開發者獲得新客戶而收取的費用,稱這些費用超出了此類報酬的嚴格要求。
蘋果表示,在得到開發者和歐盟委員會的反饋後,它在過去幾個月裏做出了一些改變,以符合DMA的要求。
該公司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我們相信我們的計劃符合法律規定,且根據我們制定的新商業條款,估計超過99%的開發者將向蘋果支付相同或更少的費用。”
歐盟執委會表示,將就蘋果對第三方應用程序開發商和應用程序商店提出的新合同要求,以及這些要求是否必要和適當,對蘋果展開調查。
違反DMA的企業可能面臨高達其全球年營業額10%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