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中信證券發佈研報認爲,與美國相比,歐盟處理貿易爭端通常更基於利益考量,特別是附加了產業發展和就業的焦慮,從歷史來看更容易在後續達成協議。歷史上歐美以及歐日之間的貿易爭端往往最終以達成協議的方式緩和平息,但需要一定時間的博弈。此外,歐盟關稅壁壘僅針對出口而非出海,且企業出海歐盟,與歐盟在貿易平衡、“去風險”、產業和就業焦慮等方面的訴求較爲契合,面臨政策擾動的概率相對較低。
第十屆歐洲議會選舉落下帷幕,在政治思潮上整體右傾趨勢明顯。部分歐美政客近期亦頻繁渲染中國“產能過剩威脅論”,且與歐盟近年來強調對華所謂“去風險”的思路逐步融合。隨着中歐之間在關鍵產業競爭性的增強,近期歐盟方面在部分行業推出的貿易保護動作也尤爲頻繁。我們回顧了歷史經驗,觀察歐盟與其貿易伙伴之間貿易爭端的規律。
第一,歐盟的貿易爭端思維與美國有何區別?
美國在處理貿易爭端中通常基於國家安全或國家戰略考量,附加非經濟因素考慮,零和博弈思維突出;相比之下,歐盟通常更加基於利益考量,特別是附加了產業發展和就業的焦慮,從歷史來看更容易在後續達成協議。例如,特朗普時期的對華關稅,更多是爲了打造美國優先的形象,反映中美博弈的傾向,即使傷害美國經濟,也要祭出關稅大棒;拜登亦未取消特朗普時期的對華關稅,反而在2024年5月進一步在電動汽車及其電池、芯片和醫療產品等戰略性領域加碼,主打“國家安全”旗號,並試圖撬動選情不利的搖擺州票倉。然而,中歐與中美經貿關係不可直接類比,相較於美國在大選年內以“國家安全”爲名、以選戰爲實的關稅動作,歐盟更加關注在長期加強內部的供應鏈韌性,降低關鍵產業鏈的對外依賴,以產業發展的現實利益爲決策出發點,因此也具備更多回旋的餘地。
第二,歷史上歐盟與日本和美國發生過哪些標誌性的貿易爭端?
歐日之間的標誌性事件爲汽車貿易爭端;歐美之間則包括航空補貼、鋼鋁關稅以及數字稅等爭端。回顧歷史,歐日之間的貿易爭端,主要圍繞汽車行業展開。1983年,因歐方焦慮與日本貿易不平衡問題,法國首先提高市場準入限制,而後上升爲歐委會層面要求日方實行自願出口限制(Voluntary Export Restriction, VER),並要求日本降低其本國汽車市場的進入壁壘。在此過程中,歐方在貿易爭端中的訴求主要爲保護本土產業發展,支持就業,而非單純贏得政治支持。歐美之間的爭端主要在製造業與科技行業展開。航空補貼案方面,美國於2004年向WTO提起訴訟,稱空中客車利用歐盟提供的非法補貼不正當搶佔市場份額,歐盟於2005年提出反訴,指控美國同樣對波音提供非法補貼;鋼鋁關稅爭端方面,美國迫於國內鋼鐵行業困境和工會的政治壓力,在2018年3月宣佈對進口鋼鐵和鋁產品分別徵收25%和10%的關稅,同年6月,歐盟“以稅制稅”,對總價值約28億歐元的美國產品徵收報復性關稅;數字稅爭端方面,在2018年歐盟數字服務稅(Digital Services Tax,DST)提案的背景下,因歐盟各成員國未能達成一致,2019年法國財政部決定對在法國營業收入超過2500萬歐元、全球營業額超過7.5億歐元的互聯網企業,徵收佔營業額3%的數字稅,此舉意在解決美國科技公司利用國際稅法的漏洞,將利潤轉移到低稅率國家避稅的問題。
第三,上述歷史上的貿易爭端是否有談判與迴旋的空間?
歷史上歐美以及歐日之間的貿易爭端往往最終以達成協議的方式緩和平息,但需要一定時間的博弈。在歐日汽車貿易爭端中,1986年,日本汽車製造廠商被迫接受歐委會VER條件;1991年,歐共體承諾不再對日本汽車實施進口限制措施;1994年,VER被完全廢除,歐日汽車貿易走向自由化;90年代末,日本承諾降低技術標準並簡化認證程序,降低市場準入障礙。在歐美航空補貼爭端中,WTO於2018年和2019年先後認定歐盟和美國存在非法補貼行爲,授權互相徵收關稅。2021年,美國和歐盟達成休戰協議,決定在五年以內暫停徵收與波音-空客爭端相關的關稅,承諾不向各自的製造商提供稅收優惠等支持,並同意通過開放透明的程序提供研發資金。在歐美鋼鋁關稅爭端中,美國曾給予歐盟臨時豁免,然而歐盟不肯讓步,關稅落地。隨後,歐美形成避免鋼鋁關稅進一步升級的共識。2021年,美國和歐盟達成協議,要求在雙邊關稅配額(Tariff rate quotas, TRQs)內,對從歐盟進口的鋼鐵和鋁免收關稅,而該配額由“歷史規律”決定。在歐美數字稅爭端中,2021年,美國宣佈對英國、法國、西班牙、意大利、奧地利等國價值20億美元的商品徵收25%的報復性關稅。在OECD促進達成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協議的基礎上,歐洲各國同意暫停和取消單邊數字服務稅,美國則同意撤回報復性關稅。
第四,企業出海歐盟是否會面臨潛在的政策擾動?
歐盟關稅壁壘僅針對出口而非出海,且企業出海歐盟,與歐盟在貿易平衡、“去風險”、產業和就業焦慮等方面的訴求較爲契合,面臨政策擾動的概率相對較低。關稅壁壘僅針對商品出口,但並不影響企業出海後在歐盟本地的生產,考慮到貿易爭端背後的戰略訴求,企業出海是否面臨潛在的政策擾動同樣值得關注。結合歷史與現狀,歐盟的貿易爭端往往有貿易平衡、“去風險”、產業和就業焦慮等考量,而企業出海與這些訴求具備契合度。首先,對貿易平衡而言,企業出海歐盟後在整體意義上已不構成進出口,直接減少了歐盟的貿易逆差。其次,對“去風險”而言,其強調產業鏈的分散性與可控性,企業出海歐盟後可滿足歐盟對產業分散與可控的需要。最後,對產業和就業焦慮而言,企業出海歐盟後也往往與當地產業形成產業鏈供應鏈交集以及技術合作關係,可帶動當地產業發展與就業穩定。因此,從自上而下的政策角度看,企業出海歐盟面臨政策擾動的概率相對較低。
風險因素:
地緣政治形勢超預期惡化;歐洲經濟基本面超預期惡化;歐洲能源問題惡化;中歐經貿關係超預期惡化;歐盟貿易保護政策超預期加速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