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文業集團(01802)公佈,於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接獲由林樹松先生(呈請人)所發出日期爲 2024 年 5 月 29 日的呈請蓋印副本,涉及依據 2024 年第 308 號公司(清盤)程序提交有關香港法例第 32 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的事宜,據此公司可能會被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以公司未能金償還債務爲理據而清盤。呈請將於 2024 年 8 月 14 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於高等法院進行聆訊。
呈請乃針對公司而提出,原因爲公司未能按照本公司與呈請人所訂立日期爲2022年4月8 日的貸款協議及日期爲2022年8月8日的補充協議,清償結欠呈請人的未償還本金及應計利息合共約13,640,445.80港元。
呈請已提交予香港高等法院,僅作爲公司清盤的一項申請,而於本公告日期,香港高等法院概無授出清盤令以令公司清盤。
公司並未申請任何認可令,原因爲並無嚴格責任須就股份轉讓申請認可令;及概無任何公司股東要求認可令。鑑於呈請的潛在影響,董事會經計及呈請相關的訴訟程序後,將考慮是否需要於稍後階段向高等法院申請認可令。公司現正與呈請人協商,尋求就呈請項下的債務達成和解,以撤銷呈請。
公告稱,公司現正尋求其法律顧問的意見,以決定有關呈請的下一步及可能採取的行動。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復牌,於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起恢復股份的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