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天璽曜11(01010)發佈公告,林偉基作爲公司祕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下的授權代表,以及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代表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公司授權代表的職務已被終止,自2024年6月4日起生效。
林先生終止職務後,李婉珊已獲委任爲公司祕書及授權代表,自2024年6月4日起接替林先生的職務。李女士並非公司僱員,但因公司聘用外聘服務供應商爲公司祕書提供公司祕書服務而將獲委任爲公司的公司祕書及授權代表。李女士符合上市規則第3.28及8.17條規定的公司祕書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