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中奧到家(01538)發佈公告,於2024年5月31日,買方已接獲首名賣方作爲上訴人就判決提出日期爲2024年5月13日的書面上訴,據此,首名賣方要求撤回判決,並修訂爲“首名賣方須於判決生效日期後10日內向買方支付人民幣2000萬元及相關利息金額”;及相關訴訟成本由買方悉數承擔。
智通財經APP訊,中奧到家(01538)發佈公告,於2024年5月31日,買方已接獲首名賣方作爲上訴人就判決提出日期爲2024年5月13日的書面上訴,據此,首名賣方要求撤回判決,並修訂爲“首名賣方須於判決生效日期後10日內向買方支付人民幣2000萬元及相關利息金額”;及相關訴訟成本由買方悉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