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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就《優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公開徵求意見

發布 2024-5-29 上午08:18
© Reuters.  市場監管總局就《優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公開徵求意見

智通財經APP獲悉,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市場監管總局立足職能,聚焦經營主體關心的重點問題,制定了《市場監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重點舉措》共10個部分,40條具體措施,旨在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最新決策部署,對標國際一流水平,圍繞整體優化目標,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進落實強市場促公平、強服務增便利、強法治穩預期、強開放提質量、強改革抓創新的要求,提出市場監管領域優化營商環境的重點舉措。

《重點舉措》具有三大特點:一是堅持問題導向,注重經營主體需求導向,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供給。二是堅持改革創新,統籌發展和安全、活力與秩序,強化人人都是營商環境、事事都是營商環境的理念。三是夯實工作基礎,從健全長效機制,夯實基礎保障的角度,提出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爲“一把手”工程,暢通企業訴求反映渠道、完善企業訴求研究解決機制,建立“三書一函”制度,建立優化營商環境專家庫和營商環境監督員等一系列新措施。

原文如下:

市場監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徵求意見稿)

爲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打造“投資中國”品牌,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現就市場監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提出如下舉措。

一、加快完善市場監管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制度規則

堅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堅持系統思維、創新思維、底線思維,注重戰略思維和頂層設計,堅持立法先行,積極構建現代化的市場監管制度體系。

1.加快完善登記管理制度規則。推動出臺《公司法》配套實施規定,明確存量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5年認繳期限的具體適用規則。制定出臺《個體工商戶促進發展和規範登記管理規定》,解決“個轉企”直接登記、集羣註冊、強制註銷、過罰不當等難點問題。制定出臺企業名稱申報指引,強化知名企業名稱預防性保護機制。研究商號保護法律制度。研究出臺受益所有人登記管理制度。堅持改革導向,統籌發展與安全,研究完善經營主體登記註冊法律制度。

2.加快完善公平競爭制度規則。推動出臺《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完善審查標準和審查程序。推動修訂《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南》,推動出臺《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研究制定《關於藥品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制定出臺橫向經營者集中審查指引,制定《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申報技術規範》、優化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審查思路方案,研究起草非橫向經營者集中審查指引。

3.加快完善市場秩序制度規則。修訂《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推動出臺《涉企違法違規收費行爲處理辦法》《網絡交易平臺收費行爲合規指南》,幫助減輕企業負擔,規範平臺收費行爲。研究出臺《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爲合規指南》,引導規範收費項目和程序。4.加快完善“三品一特”制度規則。推動制修訂《產品質量法》《認證認可條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提高監管水平。推動制修訂《食品委託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二、營造便利規範的市場監管領域經營主體准入退出環境

持續推動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構建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範圍內暢通流動。持續優化市場準入,完善市場退出機制,推進市場準入退出便利化、規範化。

5.完善高效便捷、誠信有序的登記管理制度。持續推進市場準入便利化改革,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斷激發經營主體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研究出臺經營主體登記事項規範管理規定,推進經營主體登記備案事項規範化,規範住所、經營範圍等事項。修訂企業法人檔案管理有關制度,明確企業跨省異地遷移可以直接到遷入地辦理登記,統一提交材料的標準、程序和時限,加快推動企業異地遷移實現全程網上辦理。研究探索連鎖企業便利化、規範化准入舉措,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對於總部和標準門店已經通過准入流程的,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的統一標準的連鎖門店,簡化准入流程、手續、材料,探索實行告知承諾制。優化抽樣工作,研究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降低同一生產企業同一類別產品的抽檢頻次。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履行登記備案事項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義務。強化認繳出資依法按期實繳義務,保障交易誠信、秩序和安全。對經營主體在登記的經營範圍之外從事非許可經營事項的行爲不予處罰,切實提高監管服務水平。加強公司信息公示義務,強化社會監督,建設誠信市場。

6.推廣電子營業執照應用。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在經營主體登記、登記檔案查詢、市場監管領域許可審批事項辦理、年度報告報送和自主公示信息、電子商務經營者網上亮照等市場監管業務中的應用。持續推動電子營業執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互通共享應用,拓展電子營業執照在市場準入、納稅、社保、金融、招投標等涉企高頻服務領域應用。

7.推進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規範化。建立市場監管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範更新機制,加強清單管理,持續推進市場監管行政許可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指導各地落實許可事項實施規範,完善審批服務指南,爲羣衆提供規範、便捷、高效的許可審批服務。

8.完善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場退出制度。持續落實《企業註銷指引(2023年版)》。增強企業依法註銷的意識,引導企業依法合規退出市場。完善企業歇業制度。依託企業註銷“一網服務”等平臺,建立多部門協同工作機制,推動企業註銷“一件事”高效辦。出臺具體制度機制,落實公司法強制註銷規定。

9.防止虛假登記。認真落實《防範和查處假冒企業登記違法行爲規定》,破解企業被假冒登記難題。完善撤銷登記工作機制,明晰職責,優化流程。堅持“一事一人一認證”原則,優化企業登記實名認證機制。推進營業執照與領用發票等環節身份認證信息的互認。加強經營主體數據質量監測和經營地址、註冊資本認繳等監管,進一步規範中介代理,依法嚴厲打擊虛假登記註冊行爲。

三、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完善公平競爭制度機制,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加大力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做法,持續創造公平競爭、競相發展的環境。

10.健全公平競爭制度機制。充分發揮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作用,努力營造鼓勵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深化市場競爭狀況評估,完善公平競爭法律制度,豐富競爭監管執法工具,加大典型違法案件查處力度。

11.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執法。開展整治地方保護、市場分割突出問題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突出整治重點,強化監管執法權威,大力糾治不當市場干預行爲。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堅決糾正利用信用評價等手段設置市場準入隱性門檻、妨礙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問題。推進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加強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監管,精準識別競爭問題,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爲經營主體創造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持續推進企業境外反壟斷應訴指導工作。

四、嚴格規範市場秩序

市場秩序是優質營商環境的核心內容之一。持續規範市場行爲,創新監管機制,以公正監管促進引導公平競爭,嚴厲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爲,防止劣幣驅逐良幣,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着力提升市場交易的誠信、秩序和安全。

12.全面推進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實施通用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第二版)。研究建立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制度。積極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與專業領域監管有機結合,拓展深化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運用。

13.促進平臺經濟有序發展。完善平臺經濟制度規則,強化標準化建設,健全電子商務監管、數據安全等方面認證認可制度。開展2024網絡市場監管促發展保安全專項行動。健全直播電商平臺常態化監管會商協調機制。規範平臺經濟領域價格收費行爲,探索建立平臺與平臺內經營者協商機制,保護平臺內經營者自主定價權。

14.促進廣告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強化預防爲先,完善廣告監測機制,抓實廣告導向監管。開展廣告產業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建好用足“廣告雲課堂”培訓平臺,加強廣告中小微企業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專業技能和法律素養。加強對廣告新業態的研究,推動出臺一批“小而靈”的廣告執法指南、合規指引,進一步增加廣告監管規則的科學性和透明度。

15.健全拖欠賬款長效機制。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做好大型企業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信息公示工作。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16.提高智慧監管能力。持續創新監管方式,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堅持法治監管、信用監管、智慧監管,對於新業態、新模式、新經濟,堅持包容審慎監管,研究探索沙盒監管等模式,完善容錯糾錯機制。全面升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持續完善全國12315平臺功能,加快國家網絡交易監管平臺、特種設備智慧監管平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建設。改進監管技術和手段,運用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爲監管賦能,探索施行以智慧監管、遠程監管、無感監管等爲手段的非現場監管。

五、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堅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職責必須爲、法無授權不可爲。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加大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釐清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的關係,更加註重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當干預經濟活動的行爲。

17.強化重點領域嚴格執法。加大食品藥品、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關係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領域的執法力度。依法嚴懲危害公共安全、製假售假、破壞公平競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故意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爲。對於羣衆反映強烈、突破道德底線、造成嚴重後果的突出問題,依法嚴懲重處。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開展知識產權執法專項行動。強化行刑銜接,加大對故意違法犯罪行爲的打擊力度。

18.完善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堅持過罰相當原則和比例原則,指導地方完善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堅持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相統一,對食品小作坊、小攤販、小微企業等主體的處罰,要結合違法行爲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綜合考慮社會心態、公衆情緒、當事人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學確定處罰方式和處罰額度,糾正“小過重罰”“類案不同罰”。研究制定市場監管領域執法辦案指南,對容易引發爭議的領域加強分類指導。加快建立和推行市場監管領域案件指導制度。

19.強化公正執法。牢牢把握公平正義的法治價值追求,努力讓企業和羣衆在每一個執法行爲中都能看到風清氣正、從每一項執法決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堅持寬嚴相濟,對於非主觀故意並及時糾正、違法行爲輕微、沒有造成危害後果或主動消除、減輕危害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或從輕減輕處罰。指導地方制定完善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減輕處罰清單,依法細化不予處罰、減輕處罰事項範圍和標準。

20.堅持依法執法。健全行政處罰案件法制審覈機制,在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之前應當由從事行政處罰決定法制審覈的人員進行法制審覈;未經法制審覈或者審覈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積極發揮法律顧問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嚴格制止執法不規範、亂作爲等問題,懲治執法腐敗。嚴格落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探索在市場監管領域推行合規管理機制,將合規管理情況視作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爲危害後果的情節,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當事人有證據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依法不予處罰。構建行政指導法律制度體系,強化行政指導作用。

21.依法規範職業索賠行爲。依法發揮懲罰性賠償對嚴重違法行爲的社會監督作用。對夾帶、調包、造假、篡改商品生產日期、捏造事實等方式騙取經營者賠償或者敲詐勒索的,不適用懲罰性賠償,並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利用投訴舉報牟取不正當利益、侵害經營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要從嚴審查,準確把握投訴受理範圍、舉報立案條件等。強化投訴舉報大數據彙總分析,完善跨地域、跨領域通報協作,推動建立異常名錄、併案處理、併案告知等。嚴格落實標籤標識、說明書、宣傳材料等瑕疵不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規定,完善具體制度措施,細化列明不影響商品服務質量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範圍。

六、強化質量基礎設施支撐和標準引領

質量基礎設施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技術支撐。認真落實《質量強國建設綱要》《標準化發展綱要》,推動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要素集成融合、協同發展,提升質量基礎設施服務效能。持續強化服務意識、發展意識,採取有效措施持續激發各類經營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活力。

22.發揮質量基礎支撐作用。建設質量強國是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我國經濟由大向強轉變的重要舉措。新建一批高水平國家計量基準、計量標準,批准一批新型標準物質。創新質量激勵政策,引領企業增強質量意識。持續推進質量基礎設施集成服務基地建設,深入開展“一站式服務”。出臺質量融資增信制度,助力中小企業拓寬融資渠道。發揮質量在促進企業做大做強中的作用,遴選一批質量強國建設領軍企業。發揮質量在支撐產業建圈強鏈中的作用,啓動一批質量強鏈標誌性項目。發揮質量在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培育一批質量強縣、強區、強鎮。

23.強化標準引領作用。深入實施《以標準提升牽引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以標準升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加快推進標準提升行動,制修訂一批重要國家標準。加快推進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建設,大力培育標準創新型企業。持續做好重點領域檢測評定工作,支持企業研發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發揮標準在支撐產業穩鏈中的基礎作用。堅決糾正利用隱形壁壘實施地方保護行爲,對利用信用評價、地方標準構築新的隱形壁壘行爲,加大規範清理力度。深入開展地方標準專項梳理排查,規範地方標準的制定和應用,禁止利用地方標準實施妨礙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的行爲。

24.深化計量和認證認可服務。持續推進計量器具型式批准制度改革。修訂《標準物質管理辦法》,提高標準物質供給質量和效益。常態化開展“計量服務中小企業行”活動,組織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計量公益培訓,推動中小企業計量夥伴計劃落地落實。推動建立企業計量能力自我聲明制度,幫助企業完善計量管理體系。切實發揮國家認監委的職能作用,着力完善部際協作、區域聯動等機制平臺。加快完善全國統一的認證認可檢驗檢測體系。針對產業鏈供應鏈的斷點、堵點問題,建立覆蓋全鏈條、全過程、全生命週期的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服務模式。深入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和區域試點工作,助推企業提質增效、增強產業質量競爭力。

七、築牢安全底線

安全是優化營商環境的基石。堅持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認真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堅決抓好“三品一特”安全監管,牢牢守住安全底線。

25.健全食品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充分發揮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作用。出臺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預警防控指導意見。修訂出臺食品安全“兩個責任”2.0版。加快建立食品企業“吹哨人”制度。會同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出臺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的制度政策。

26.嚴防嚴管藥品安全風險。深入開展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加強臨牀試驗管理。強化疫苗、血液製品、植入類醫療器械等高風險產品監管。持續抓好藥械化妝品網絡銷售監管。

27.強化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源頭治理。對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等6種產品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推動商用燃氣竈、減壓閥等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管理,對電線電纜等重點產品實施質量安全追溯。加強基礎研究與缺陷調查技術能力建設,加大重點機動車產品和消費類產品缺陷召回力度。

28.強化特種設備安全責任落實。研究制定落實特種設備安全屬地監管責任的指導意見,明確地方市場監管部門職責清單。深入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持續推進電梯安全築底行動。加強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規範管理,切實提高檢驗檢測工作質量和技術把關水平。

八、提升營商環境國際化水平

堅定不移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積極對接國際通行商事規則,積極迴應外資企業來華營商便利和公平競爭等訴求,創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資環境,持續打造“投資中國”品牌。

29.優化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持續完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制度,調整優化外國(地區)投資者公證認證程序材料。落實好《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加快研究出臺具體措施,有序引導外商投資企業及時依法調整組織形式、組織機構等。充分發揮外商投資企業數據管理平臺效能,強化外商投資企業數據分析。

30.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的改革高地作用。支持在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和自貿試驗港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在經營主體登記管理、標準物質定級鑑定、貨物貿易檢驗檢測、認證認可、消費者保護、跨境服務等方面,探索推出一批有含金量的措施,推動自貿試驗區實現更大程度的制度型改革開放,爲全國積累可複製、可推廣的優化營商環境新經驗。

31.深化競爭領域國際交流合作。統籌發展和安全,不斷深化競爭領域制度型開放,強化反壟斷國際交流合作,主動對接、積極吸納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更好發揮公平競爭在促進國內國際市場高效聯通、增強兩個市場聯動效應中的作用。

32.發揮標準在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中的保障作用。穩步擴大標準制度型開放,支持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工作。推進重要標準國際突破,以標準“走出去”助力技術、產品、工程、服務“走出去”。

33.加快推進我國認證認可“走出去”。健全完善認證認可國際合作格局,加快推動我國認證認可證書和檢驗檢測報告國外採信,支持地方主動謀劃認證認可領域對外合作優先事項,打造與產業鏈供應鏈深度融合的認證認可服務鏈,提升認證認可國際化、市場化、現代化水平,更好地服務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

九、持續優化政務服務

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是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必然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持續創新政務服務模式,優化政務服務流程,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34.大力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圍繞爲經營主體提供全生命週期服務,着力深化市場準入、準營和退出等“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出臺具體實施意見,重點推進企業信息變更、開辦餐飲店、企業註銷登記等“一件事”。

35.持續加強行風建設。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系統行風建設三年攻堅專項行動方案,以建設審批服務領域行風滿意窗口、打造日常監管減負增效新樣板、探索推行服務型執法模式、打造貼心服務的12315品牌、實施隊伍素質“強基工程”、開展“清廉監管”建設行動等爲重點,深化拓展行風建設創新舉措,進一步提高市場監管部門履職能力和水平。開展“行風建設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優秀實踐案例遴選,突出改革高效化、建設協同化、區域特色化、政商和諧化等特點,在審批服務、日常監管、行政執法等領域,遴選出一批“行風建設助力優化營商環境”的創新模式、有效做法、典型經驗,並加大宣傳、複製和推廣力度,以行風建設的良好成效增強經營主體和人民羣衆的獲得感。

36.支持引導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研究探索經營主體發展質量評價指標體系。開展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食品生產“千企萬坊”幫扶行動、質量技術幫扶“提質強企”三年行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動。

十、保障要求

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優化營商環境是提振社會信心、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後勁的重要抓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把優化營商環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問題導向,堅持企業需求導向,堅持改革導向,創新工作機制,推動市場監管領域營商環境邁上新臺階。

37.加強組織領導。市場監管部門要將優化營商環境建設作爲“一把手”工程,完善領導機制,成立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創新制度舉措,切實提升企業的獲得感。

38.暢通企業訴求反映渠道。完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總局相關負責同志定期召開優化營商環境圓桌會議,當面聽取行業企業、消費者、專家、基層市場監管部門等對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建議,梳理分析重點難點問題,完善法律制度措施。持續落實與個體工商戶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建立市場監管部門上下級高效、便捷的溝通交流機制,提高制度政策執行的合法性、科學性和有效性。暢通市場監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意見反映渠道。建立優化營商環境專家庫和營商環境監督員。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轄區實際,根據工作需要,參照總局模式,建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機制。

39.完善企業訴求研究解決機制。加強調查研究,主動研究解決影響和制約營商環境提升的難點重點問題。強化責任落實,完善營商環境問題分辦轉辦督辦機制,推動解決難點問題。對於跨部門、跨地域、跨領域的影響營商環境的問題,要立足職責,主動溝通協調。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信息化保障,做好國家企業法人信息資源庫等數據庫的運行保障。

40.建立“三書一函”制度。加快建立市場監管領域優化營商環境“三書一函”(《整改通知書》《約談通知書》《掛牌督辦通知書》《提醒敦促函》)制度並在全系統推廣。對於亂罰款、喫拿卡要等破壞營商環境的行爲,通過整改通知書、約談通知書、掛牌督辦通知書和提醒敦促函,採取掛牌督辦、立案調查、行政建議、提醒督促等多種方式,責令改正到位。

本文編選自“市說新語”微信公衆號;智通財經編輯:陳筱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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